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9日,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从成都市国税局获悉,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我市将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内容显示,《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具体车型包括:国产轿车,国产专用乘用车,其他国产乘用车进口乘用车等。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同时,购置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车辆,已按全额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多征税款可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
购买一辆飞度仅需交纳5000元税款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符合上述要求的乘用车车辆均可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原本售价10万元的飞度小型两厢轿车,按现今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计算,仅需要交纳5000元税款。对比之前10%的车辆购置税而言,消费者整整省去了一半的购车税款。
相关数据显示,截止10月8日,全市共受理车辆购置税3501台,征收车辆购置税税款3849.06万元,其中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1026台,占总征收台数的30%,相比9月30日征收车辆购置税710台,增长44%,全市减征车购税税款441.67万元。
目前,纳税人可以选择在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办税大厅或者设在4S店的自助缴税终端申报缴纳税款。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 王思语
原标题:成都车购税新政落实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