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成都市民政局正式下发通知:我市各婚姻登记处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那去银行办贷款咋办?以前这可是要出具婚姻证明的。”不少市民担心贷款遇阻。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10月9日采访了解到,目前一些部门和银行已经采取了代替婚姻证明的应对措施:个人声明书。
银行:“未婚声明”代替未婚证明
由于至今单身未婚,市民王先生也曾为婚姻证明跑腿。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下来,贷款事宜被搁置了一段时间。10月8日,王先生再次来到天府新区婚姻登记处,才得知民政局已经停止办理婚姻证明。王先生在婚姻登记处内看到了张贴的民政部门相关文件,用手机拍了下来,“如果银行还需要提供,就把文件给对方看。”
9日下午3点,心里有些忐忑的王先生带上其余的贷款材料来到了锦江区中国建设银行某网点。出乎他意料的是,银行工作人员并未要求他提供婚姻证明,而是给了他一张打印的“声明书”,就顺利地把个人住房贷款办了。
记者注意到,该声明内容除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外,还有几行小字作为承诺声明“本人无配偶”。声明有“至今从未登记结婚”、“离婚后至今未再婚”、“丧偶后至今未再婚”三种情况。王先生拿起笔,在空白处填写了“本人至今从未登记结婚”,并签字按印。
记者还注意到,声明下方还有一行字:“本人保证以上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我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贷牵扯到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单身和已婚必须厘清。另外,财产是婚内财产还是婚外财产也需要严格区分,避免产生纠纷。“现在婚姻证明不再办理,让当事人签署声明书是银行规避责任的一种方式。”工作人员说,目前银监会还未下发详细的指导方案和规定,“声明书”暂时成为替代方案。
多部门采用“承诺书” 公证处仍需要婚姻证明
除了办理银行贷款,婚姻证明的用途还包括房产过户、契税优惠申请、保障住房申请、公证处公证、担保公司担保等等。那么,目前市民是否会陷入“民政局不开婚姻证明了,但是其他部门还需要?”尴尬境地呢?记者对多个部门进行了走访。
10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咨询多位工作人员后得知,目前房产过户、契税优惠申请、保障住房申请不再需要提供婚姻证明,暂时的替代方案是让当事人签署“未婚承诺书”,并结合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等信息,作为其婚姻状况的依据。
负责保障住房申请的工作人员说,保障住房包括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几种方式,此前申请需要婚姻证明。“我刚接到内部发布的通知,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而是由当事人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这里的婚姻状况包含三种情况,至今未婚、离婚后未婚、丧偶后未婚。”
负责契税优惠的工作人员强调,契税优惠只针对以家庭为单位的唯一生活用房,因此界定婚姻状况十分重要。目前税务部门内部正在讨论修改承诺书(说明书)的正式范本,近日即将公布。
然而,记者在四川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了解到,目前如果市民需要公证的内容涉及婚姻状况,仍然要求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但目前还暂时未遇到这样的市民”。
婚姻登记处:咨询婚姻证明的人日趋减少
9日中午,记者在锦江区婚姻登记处看到,在该登记处的门口和大厅位置均有张贴“关于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和民政各级部门下发的通知。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往办理婚姻证明“十分热闹”。2015年1月1日截至9月30日,该登记处共办理婚姻证明10722件,远高于离婚登记和结婚登记的总数(6435件)。“随着新规出台,前来要求办理婚姻证明的人日趋减少,昨天有十几个人,今天只有不到4个人。”
记者随后从青羊区、成华区、金牛区等各婚姻登记处均得到了相应证实,“随着媒体宣传、网络传播,其他部门和市民会更加了解这一新规,婚姻证明将从市民生活中逐渐脱离。”
成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胡鸿认为,此次民政部出台规定并非完全取消婚姻证明,而是对此进行了规范。“对于有法律依据的,仍然要开具婚姻证明;但如果没有法律依据,而是某部门或企业自行要求提供婚姻证明,市民可以予以拒绝。”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 张元玲 摄影报道
原标题:婚姻证明停开后银行贷款咋整?用个人声明书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