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正在着手准备和全市殡葬管理系统进行联网,这项工作完成后会避免出现人员死亡之后继续领取低保金的情况发生。从今年4月份开始,市民政局联合相关机构在全市38个低保家庭入户调查,记录每天生活基本情况,汇总之后作为调标的参考依据。
避免“人情保”和“关系保”
实行近亲属备案制度
为确保各项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在资金设立之初都建立了医保救助、低保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且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每一年要会同财务、审计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去年开始,在全市各区(市)县推行社会救助资金由金融机构代发、民政部门直发工作。每一个受助对象提供银行卡号账户,通过各区(市)县民政部门财务每月按时足额通过银行卡直接打到卡上,避免由人工发放现金引起各种不规范现象发生。
为避免人情保和关系保,市民政局实行近亲属备案制度,“如果申请低保的人有亲戚在社区、乡镇或者民政部门任职,必须进行专门备案。”对于近亲属备案的低保家庭,区(市)县有关部门必须进行入户检查核对,以确保真实性。此外,在各区(市)县困难群众的居住地进行长期公示制度,就是按月或者按季度把享受低保的人员名单公示出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栏里还要公开这个举报投诉电话。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正在着手准备和全市殡葬管理系统进行联网,这项工作完成后会避免出现一些人员死亡之后还继续领取低保金的情况发生。“目前,只要待全市殡葬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就可实行。有可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会实现。”
入户调查38户低保家庭
记录生活状况作为调标参考
针对低保调标工作,市民政局联合相关机构在全市定点了38个对象,从今年4月份开始入户调查,“在低保家庭家中详细记录每天生活基本情况,汇总之后作为调标的参考依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调标方案已经初步制订,报请市政府进行审批。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低保对象就业救助制度,市民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对低保对象实行就业激励救助的通知》,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内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已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本人月收入不低于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就可以申请就业激励救助。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先从其本人的实际收入中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标准为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其余部分计入家庭收入。
“意思是核减了必要的就业成本,包括出行交通费、每天正常通信费、误餐补助费。每一年当时当地低保标准的60%确定为就业成本。”比如现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的低保标准是500元钱,60%就是300元,一户三口申请低保时就扣除300元的就业成本纳入核算,以前是一家三口1500元不能享受低保了,现在成本就是1800元以上不能享受低保了,鼓励困难群众就业。
本报记者 华露艳
原标题:避免死亡人员继续领取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