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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度假归来车丢了 守车保安:没收费不负责

2015-10-16 20:44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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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女士的车辆就在这个地方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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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冯女士来到丢失车辆的地方,仍期望能发现自己的车辆。

最近,成都市民冯女士有些郁闷。9月11日,她与朋友出国旅游,提前将爱车停在成都市金牛区营康路附近的一处路边停车场。当冯女士9月29日回国时,却发现爱车不见了,“我的车钥匙一直放在家里,家里没有其他人。”冯女士怀疑爱车被盗。

守车的马师傅则表示,他只是为冯女士提供停车场地,出了事一概不负责。

律师认为,在该事件中,车主将车辆交给没有收费许可的停车场看守,对遗失承担主要责任;而守车师傅私自收取停车费,又无看守能力,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事发:

国外旅游归来 发现爱车“不翼而飞”

“车才买了一年不到,我也交了停车费,现在车丢了,守车的说不负责,”10月16日,冯女士有些气愤地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9月9日晚上,冯女士将一辆蓝色的轿车停在成都市金牛区营康路附近的一处路边停车场,两天后她与朋友前往马来西亚旅游。当她9月29日回国时,却发现爱车不见了。

冯女士称,旅游期间,她将车钥匙放在家中,家中并无他人,车辆也从未借给别人开过,“不可能有朋友或熟人开走,钥匙都好好地在家。”在冯女士的护照上,确实有9月11日和29日的出入境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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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女士被偷车辆于9月23日在苏坡立交留下违章记录。

此外10月14日,冯女士还收到一条“驾车快讯提示”,内容为小型轿车川A6**67于2015年9月23日23点56分,在三环路主道苏坡立交至草金立交出口匝道实施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章行为,记3分罚款100元。

车主:

已是“老顾主” 并预交半年费用

在冯女士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她停车的地方。这是一条断头路,道路两边停满了轿车,大约有30余辆,冯女士之前的车位上停着一辆黑色轿车。

在街对面,有一家商铺的监控正好对着冯女士之前的停车位。冯女士调看了监控,监控最早只能查询到9月23日的录像,此时爱车已经不在了。“我的车才买了两个月,轮胎遭放气,车门被刮,我们才专程安装的摄像头,”店主尚女士透露,在这里擦挂是常事,一年中车辆可能会有一至两台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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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冯女士出示停车场给她开出的收费收据。

“这是我今年8月缴纳的停车费单据,”冯女士从包里掏出两张纸,一张为2015年4月至9月的停车费收据,另一张为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的停车费,上面写着“今收到川A6**67车主停车费1750元整”,落款为2015年8月16日。“照理来说,我应该9月再交钱,但守车的说他儿子要结婚,着急用钱,我就提前一个月把钱交了。”

保安:

只提供停车场地 出了事不负责

对于丢车一事,守车保安马师傅表示不会负责。马师傅说,大概是在9月29日前两周的一天夜里,有两女一男来停车场将冯女士的车开走。“她从来没有跟我们打过招呼,说她的车只能她来开,她要外出一段时间之类的,而且当晚没有警报响。”

据马师傅透露,这个停车场是附近某茶楼的指定车位,在茶楼消费就可免费停车,偶尔会有外来车辆停放。“我劝过好几次,不准她停车,她说她小区车位不够,非要停在这里,”马师傅说,在这里守车没有收取过停车费,一般外来车辆都是给点“烟钱”。

对两张收费收据,马师傅表示确实是他签的字,也承认因家事提前收了费用,“但我收的不是停车费,是烟钱!我只是给她提供停车场地,之前就跟她说过,出了事一概不负责。”

原标题:女子度假归来爱车不见 守车保安:没收停车费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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