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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纪委
突出制度机制建设 加强自我规范
坚持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锦江区积极拓宽纪检监察干部投诉举报渠道,做到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截至目前,已受理6件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问题,为4名纪检监察干部澄清了事实;约谈纪检监察干部5人,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件3人,其中纪律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锦江区纪委积极构建自我监督的机制制度,在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制定《2015年度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集体排查规定》等16项工作制度,加强纪律检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制定《锦江区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廉政谈话制度》等5项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制定《锦江区纪委监察局保密工作制度》《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工作制度》等,实行信访和办案工作责任制,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增强干部带头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此外,锦江区纪委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了《挂职担任监察室主任任免职办理工作程序》(试行)和科级干部任职程序等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关,防止系统内部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温江区纪委
严格问责查处 强化执纪监督
温江区纪委监察局立足监督执纪问责,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温江区纪委对2名镇街纪工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不力的6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纪检干部违纪案件3起,给予纪律处分2人。其中,对一名纪检组长不按规定程序请假、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的行为,对其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并在全区纪检干部大会上进行了点名通报,起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
邛崃市纪委
严惩处 严防“灯下黑”
邛崃市纪委始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严”字当头,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常态监督。邛崃市纪委定期开展纪检监察系统问题自查,不定期组织专项工作督查,突出纪检人员在岗情况、分管工作执行情况、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等重点内容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已开展问题自查2次,专项督查3次,检查纪检监察组织20余个,发现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督查台账不健全、监督制度不完善、材料不及时归档等问题40余个,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实时跟踪督促,及时纠正。
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2014年以年,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起3人、原任纪检干部1起1人,其中对扰乱公共秩序的何某和违反组织纪律的杨某2人调离纪检系统;对1名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5名调查问题履职不到位的委局机关工作人员和3名监督工作不力的镇乡(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委局机关1名干部和1名镇乡纪委书记实行提醒谈话,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
铸剑扎“笼子” 构建长效机制
为持续有力有效地发挥干部队伍在机构改革过渡期的作用,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注重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建章立制、严规明责,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起长效机制。一方面,协助委党组构建内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党组出台《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机构改革过渡期间有关纪律建设的通知》,以“六个严禁”强化过渡时期的纪律建设;出台《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述责述廉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成都市卫生计生系统杜绝行业“潜规则”30条(试行)》等制度规定,强化监督,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另一方面,筑牢自身制度“藩篱”,明确纪律规矩,出台《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规则》《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实施意见》和《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严格规范谈心、学习、督查、外出报批(备)、请示报告等日常行为管理,用制度锤炼纪检干部的过硬作风。
纪检组还围绕卫生计生系统点多面广线长、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坚持主业落实主责,纪检组长、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带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紧盯“少数”“关键”,把领导班子及成员作为监督重点,把权力“风险点”和重点关注问题作为必查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纪检组长约谈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也约谈纪委书记,督促专职纪检干部主动作为、廉洁履职。今年来共约谈了2个直属单位4名主要领导,向1个直属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
市公安局纪委
严肃查处 绝不护短
对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纪检组组长李代富受贿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民警马腾川利用工作便利夹带香烟送给在押犯罪嫌疑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民警彭度桃违规经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市公安局以“零容忍”态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绝不护短。十八大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有4名纪检监察干部被立案查处,同时对帮教效果不好、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3名民警进行了岗位调整。市公安局纪委还集中精力抓案件查办,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60件85人,比2013年28件33人分别上升214.3%和257.6%。今年1-9月,共查办民警违纪违法案件53件,涉及民警6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56.30%和29.80%。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王伶雅 李凌翌 采写
原标题:治人者必先自治 责人者必先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