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近日,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相继召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对干部监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体现出上级纪委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解决“灯下黑”问题的坚定决心。
10月16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召开。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按照“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的总体要求,我市从规范制度机制入手,扎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巡察、案件查办等工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4年以来,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1人。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71件,办结48件,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
狠抓制度建设
着力规范干部监督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监督执纪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
5月,一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根据《暂行办法》,市纪委干部监督室主要对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市管纪检监察干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部门正副职;派驻机构全体干部、派出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区(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部门(单位)纪委、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市属国企和高校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需要实施监督的对象实施监督。“《暂行办法》的施行进一步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信访受理、案件查办和案件审理等相关制度,使干部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将国企和高校作为监管的重点,与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保持了一致。” 市纪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说。
“严守政治纪律,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组织纪律,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守办案纪律,不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案谋私和违纪违法办案;严守廉政纪律,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我市通过制定下发《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察局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纪检监察干部的“五个严守”“五个不准”“十六个决不允许”,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
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巡察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必须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5月18日,全市2015年度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已进行3批系统巡察,分别对武侯区、大邑县、新都区、邛崃市、蒲江县、金堂县纪委监察局,市国资委纪委、派驻市国土局纪检组,派驻市工商局纪检组开展系统巡察,重点包括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尤其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及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纪违法问题等。
结合去年系统巡察的情况,今年的巡察更加注重统筹谋划,突出巡察队伍建设,选取法律、审计、财务和案件审理相关专业工作人员,组建3支精干的巡察队伍;立足规范,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汇报、工作反馈等相关制度,并编印巡察工作手册;注重工作创新,增加调阅信访案件资料和带案下巡两种巡察方式,提高巡察质量。截至目前,各组专门成立案卷查阅小组,深挖细抠,共查阅有关资料432卷,发现线索处置、案件查办、问题定性及处理等方面问题126个,已整改完成85个。“创新开展的系统巡察充分发挥了巡察的震慑效应,主要任务就是发现问题,目的是推动工作,实现全市纪检系统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注重预防
抓好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加强对信访举报承办权的风险防控管理,建立健全信访件受理、登记、排查、报批、分流、调查、督办等工作制度,防止私自扣压、处理和存放信访举报材料;加强对案件检查权的风险防控管理,加强对问题线索受理、登记、分流、排查、报批的流程控制,防止“跑风漏气”“权钱交易”,隐瞒涉案线索,篡改、隐匿、丢弃、销毁有关证据……为强化内部监督,防范廉政风险,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按照省纪委工作要求,今年,市纪委办公厅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此外, 市纪委还重点指导成华区、邛崃市、派驻市人防办纪检组、成华区龙潭街道开展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分层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同时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列入今年目标考核内容,通过考核,全面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原标题:治人者必先自治 责人者必先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