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妻子深陷“姐弟恋”,第三者多次上门挑衅逼迫离婚,丈夫颜某某一怒之下将第三者打死。10月20日上午,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颜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第三者上门不走 丈夫将其杀死
丈夫颜某某和妻子刘某某二人以踩三轮车谋生,47岁的颜某某还在一酒店守夜,节衣缩食供养在大学读研的女儿。2014年3月,45岁的刘某某在踩三轮车时,结识比她小十岁的青年梅某某。梅某某与刘某某以“姐弟”相称,日渐亲密。
一日,刘某某生病了,梅某某到其家中看望,两人发生了关系。刘某某遂向颜某某提出离婚,颜某某提议财产平分为三份,但刘某某要求房子和门市都归她,最终两人没有离成。
之后,梅某某时常以保护“姐姐”的名义前往颜某某和刘某某家中,要求他和刘某某离婚并满足其提出的离婚条件,威胁要找人来“收拾”颜某某。为此,颜某某同梅某某多次吵架,三人积怨越来越深。
2015年4月25日20许,颜某某回到家中,看见梅某某坐在沙发上,遂要求梅某某立即离开,梅某某不但不走还与颜某某发生口角。怒火攻心的颜某某拿出早前从废旧回收站购买的钢管,向梅某某头部击打,致使梅某某当场死亡。
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 法院判刑15年
事发后,颜某某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待警察的到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15年4月26日,颜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刑事拘留,5月5日被执行逮捕。
2015年9月9日,眉山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颜某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认定颜某某为自首;社区证明以及集体请求书证实颜克华平时表现良好,邻里集体请求对其从宽处,建议法庭依法从宽处罚。
2015年10月20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公开开庭。法庭认为,颜某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犯罪事实社会危害较小,被告有主动自首、尽力赔偿、平时表现良好等情节,适宜酌情轻判。最终,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颜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目前,双方因赔偿金额差距太大暂未达成最终协议。颜某某的女儿将准备好的下期学费全部取出,并向亲戚借款,先支付了梅某某的丧葬费用2万余元。梅某某是家中独子,他的父母含泪表示,“我们知道他家很难,但我们也难。”古笑言 粟政 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 梁波 李庆
原标题:46岁妻子深陷姐弟恋 第三者鸠占鹊巢 被暴怒丈夫钢管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