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晚上,成都中国铁建国际城107名业主聚集在物管会议室中,向物业相关负责人表达反对蒲草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进驻小区的诉求。而此前,有业主冲进在建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将备用的瓷砖等建材砸碎。
因为发现小区正在建设的中心不是只服务小区,而是面向全村,业主们担忧权益受损和安全问题反对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停止施工。
小区业主:
曾公示建活动中心
未说开放范围
10月24日早晨,在位于成都龙泉驿区大面街道蒲草村的中国铁建国际城内,一张“关于坚决抵制建立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告知”被张贴在各单元楼公告栏内。而此前一天,该小区107名业主聚集在物管会议室中,向物业中心相关负责人表达诉求。
据该小区业主张女士介绍,9月8日,物业中心将建立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相关通知张贴在各单元楼公告栏,其中并未说明向整个蒲草村开放,“所以看到通知的业主都以为只是向小区内部开放。没有太注意。”
10月初,在该小区12栋2—3单元一楼,多名工人开始施工,一个约200平方米的蒲草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开建。据张女士回忆,开工不久后,小区内的一位老人在与一名工人摆龙门阵时意外得知,该中心不仅对小区内业主开放,也对蒲草村辖区内的老人开放。很快,消息传开,但知情的业主大多持反对意见。
10月23日,业主们在QQ群及微信群中几经商量,最终决定当晚与物业进行沟通。据参与此事的一位业主介绍,107位业主与物业中心经理夏伟东进行了长达2小时的交流。最终,“临时协调此事的业主小组”与物业中心达成5方面的共识:两方坚决反对小区内建对外开放的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相关施工人员不能进入该小区施工;11月10日前,蒲草村村委须将已施工的设施拆除并恢复原状,否则后果自负……
同天,物业中心致信业主称,物业曾发通知就增设老人日间照料中心一事征求业主意见。但因开建后遭到业主反对,所以暂停修建。
一个担忧:
影响小区安全,公共资源被挤占
昨天下午,在中国铁建国际城小区门口外,4位业主正在闲聊。当记者表明来意后,4人均表示坚决反对该小区建对外开放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我们就是业主,一开始以为是给小区内的老人们建活动中心,所以就没有反对。如果对外开放,也就是什么人都能进来了,人杂了就不安全了。”其中一位女性业主对记者称。
随后,记者以业主的身份进入该小区,顺着几位业主的指引,记者找到了已停建的蒲草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记者观察发现,约两三百平米的屋子被隔出很多个单间,卫生间、大厅等已经基本装修完毕。然而,屋内堆放的建材被破坏,一片狼藉。是什么让业主们如此愤慨,选择使用暴力的方式表达诉求?
“不安全。”在记者随后采访的近10名业主中,无一人赞同小区内修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一位张姓业主对记者称,小区内的业主多是80后,一般家中都有小孩,而且小区内有一所幼儿园,如果外面的人可以随意进出,威胁到小孩的安全谁负责?甚至还有业主担心入住老人的安全,“再如果,有小孩将老年人碰得摔倒,那么责任谁承担?”
此外,一部分业主担心有限的公共资源会被挤占,“如果对外开放,小区内的人流量一定会增加,那么有限的公共娱乐或者健身的地方就少了。再说,如果小区里有了托老所,难免会做集体饭,会晒被子,小区的整体环境也会受到影响。”
村上回应:
如三分之二业主反对就不建
昨晚,大面街道蒲草村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该负责人说,中国铁建国际城在建设时,村上就告知其应预留社区公共用房。小区建成后,开发商将公共用房移交大面街办。蒲草村现在有用房需求,所以就向街办提出申请。约在9月8日,村里通过不同渠道通知辖区内居民,“也在中国铁建国际城各单元楼公告栏内公示过。公示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
而对该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作用,该负责人称,辖区内凡是60周岁以上的半自理状态的老年人都可以提出申请,“早上9点到下午6点,申请通过的老年人可以进来喝喝茶,聊聊天,洗个澡或者吃个饭。”
据业主反映,申请通过的老年人可发放业主卡从后门进出小区。对于因此带来的安全隐患,该负责人说,业主们的担心其实没有必要,儿女在外上班,老年人进来也只是休息下,“互相之间有个伴。不过,如果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反对,那就不建了。如果业主们同意建,那么村委将会试行2个月,看看效果。如果确实影响到小区内的业主,那么也会撤销。”
不过,对于有业主砸坏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部分建材,该负责人说,建不建是另一回事,但是打砸就不对了。
律师说法
开发商的备案内容决定违不违法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杨杰律师称,相关政府单位是否有权在中国铁建国际城小区内建对外开放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取决于开发商在规划部门的备案内容。如果社区服务用房在备案中有这一项,那么并不违法。而如果未备案,那么政府单位在开建时需要向小区业主征求意见,如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可开建。此外,对于部分业主砸坏在建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建材,杨杰称,业主此举不当,依照相关法律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一个问题
公共用房修在小区里合适吗
广东惠州:
已建设在小区内的公共用房,因业主原因导致社区居委会无法进驻,或社区居委会虽已进驻,但居民意见大的,一是由开发商收回原场地,另出资购买或置换;二是在确保小区安全前提下对原场地及出入口进行调整优化。
湖北武汉:
公共用房原则上独立于住宅楼。假如位于住宅楼内,必须在首层,有独立出入口。(据南方都市报、楚天都市报)
成都商报记者 王春 摄影报道
原标题:泉驿一小区内拟建公共老年中心 业主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