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期针对电视购物组织测评活动,就电视购物服务中涉及的售后服务、样品部分指标、宣传信息等方面进行体验、测试和评价,测评结果显示,电视购物行业依然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
提到电视购物,你会想到什么?有人享受过电视购物带来的方便快捷,然而曾经电视购物行业中,不少以“只要九九八”的吆喝式宣传、或者利用“讲故事”的手段诱使消费者购买的现象,也让观众不胜其烦。市民认为,循环播放“实惠、便宜”的产品广告,营销是成功的,会让人记住。但是现在大多数人认为电视购物中老年人比较多,网络电商的发达让选择电视购物的人更少了。
本次发布的调查报告,中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于7-8月对33家卫视购物栏目和12家专业购物频道进行电视购物宣传信息录制,并根据宣传信息现场订购产品并体验售后服务。从售后服务、样品部分指标、宣传信息等方面作出评价。
中消协副秘书长栗元广说,调查结果显示,部分电视购物产品堪忧,特别是一些产品夸大虚假宣传问题比较突出,一些经营者无视消费者依法享有的退货权利,以及部分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不断骚扰,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电视购物宣传信息方面,评价的120条电视购物宣传信息中,有111条不同程度存在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指导性文件的问题。
消费者实际拿到手的东西是否与电视上所宣传的内容相一致?有消费者表示,广告与实物的落差,往往成为他们对电视购物浅尝辄止的最大原因。对于本次中消协关注电视购物行业中不规范行为,消协律师团成员胡钢指出:确实现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广告份额在下降,但是依然作为消费者还是父辈,是三四线城市(消费者)。他们对于商品知识的了解更少,维权能力更差,相对来说是消费者中的更弱者。基于保护弱者,特别是更弱者的理由,我们更应该关注他们的权益。
据了解,中消协已将本次测评结果向相关单位进行了书面反馈。中消协副秘书长栗元广呼吁: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加强电视购物行业监管,抓紧构建电视购物行业监管协作机制;二是建立问题可追溯机制,尽快落实电视购物行业经营者实名制;三是广大媒体要强化电视购物宣传信息的自我审查,努力塑造客观公正权威的媒体形象;四是消费者要强化电视购物风险防范意识,依法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潘毅)
原标题:中消协报告揭示电视购物乱象:广告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