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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门致人死亡 乘客被判交通肇事罪获刑8个月(2)

2015-11-06 07:15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法院:判决乘客赔钱又获刑

6月23日,熊英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江油警方采取取保候审措施。8月4日,江油市检察院公诉指控熊英犯交通肇事罪。近日,江油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熊英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法院认定文先生各项损失总计283553.16元,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12万元,超出交强险部分163553.16元,由该公司依据商业三者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承担151820.44元,不予理赔部分11732.72元由熊英承担。

有一种盲区

开车门很随意

调查:100人中仅16人会观察

在日常生活中,停车开车门下车,是非常普遍常见的一个动作,但是有多少人意识到如有不慎就会隐藏巨大的风险呢?不管是驾驶人还是乘客,在下车时,有多少人会仔细观察呢?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在绵阳街头对100名路人进行了随机调查,其中,有46人表示,开门下车时没有想过去看看后面情况,38人表示偶尔会观察后面来车或者在司机提醒下观察,16人表示会仔细观察后再开车门。

今年40岁的肖女士表示,她下车开车门时很随意,有时左边下车,有时右边下车,没想过会因为开车门而把人撞伤甚至撞死。在记者调查的46人开门下车不会看后面来车情况的人中,他们的理由几乎都和肖女士一样,没想过会因为开车门出事故,更没想到可能会因此犯罪。

记者注意到,这16位有良好习惯的市民中,其中10人是经常开车的司机。他们表示,可能是因为在开车时,都早已习惯了左右看后视镜观察后方的习惯,“所以坐车时,如果开门下车,也会习惯性地先看清楚了再开门”。

关怀 成都商报记者 汤小均

原标题:开车门致人死亡 乘客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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