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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局:个体身份新参保市民 不再购买生育险

2015-11-10 21:19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未来,成都个体参保市民不能再购买生育险了?11月10日,许多成都待孕妈妈都被朋友圈中的一条消息给刷屏。该消息称,成都市社保局已于10月取消了生育险,单位交的还在继续,个人交的已经取消,若想续保须在本月中旬前续保,否则生孩子只能“自掏腰包”。 

该消息是否属实?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上成都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求证,该负责人称,成都并未取消生育险,只是个体人员不再新参加生育保险了,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个体人员的生育医疗费从医疗保险中报销。已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可以继续缴费,原报销待遇不变,且没有时间限制。

市民报料 

网传生育险已被取消 要续保须本月中旬前办理?

“生育险被取消了,不是吧?”11月10日,家住青羊区的陈女士致电华西都市报说,在自己的朋友圈里面,铺天盖地的全是一条“社保局10月把生育险取消了”的消息,里面声称,已打社保局电话核实,单位交的还在继续,个人交的已取消,个人要续保,必须在11月15日以前去续保,否则生孩子就只有“自掏腰包”。 

这让已怀孕3个月的陈女士非常不安。“为什么我刚要孩子,生育险就取消了啊。”经营一家小商铺的陈女士是自己在社保局交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陈女士说,生育险对女性生孩子是一个保障,而且她已经交了五年多了。 

“一直都按时扣款,现在突然说停了,要去续接,还要在本月15号之前办理,到底怎么一回事?”陈女士很纳闷。怀孕以来,她一直待在南充老家养胎,难道现在还要赶回来去社保局续保吗?如果15号之前不去办理,是不是她就没办法拿到生育保险了?

官方回应 

个体身份参保市民可续保 限本月前办理系谣言

10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成都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求证,他表示,朋友圈中关于生育险的说法部分失实,“对于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市民来说,确实不能再参加生育保险了,但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市民,还可继续交钱续保,并不受时间影响”。 

该负责人解释称,本月初,成都市政府已出台了《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等规定的通知》。新政取消了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捆绑征收的缴费政策,没有生育意愿和不愿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可以不再缴纳和参加生育保险。 

也就是说,目前成都的100多万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市民,可以不用再缴纳每月20块钱的生育保险费了,只需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即可。“当然,即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可自愿继续缴费,按原办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该负责人表示,以个体身份参保的市民,只需带上身份证前往社保局缴纳即可,没有所谓的时间限制。 

据悉,新政只针对个体身份参保户,单位员工的生育险依不受任何影响。

关注焦点 

个体身份新参保市民 不能再购买生育保险

该负责人还透露,未来,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市民,只能选择购买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不能再购买生育保险了。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其生育医疗待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保障。 

这样一来,是不是意味着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市民生孩子会花费更多的钱?“其实,个体人员不另外缴费而从医疗保险解决其生育医疗费,其报销的标准与单位女职工从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是一样的,只是单位参保的生育保险多了个生育津贴,但是生育津贴是支付给用人单位的,用于单位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个体参保人员不存在产假的问题,也就没有所谓的产假工资了。 

同时,新政还改变了以前单位参保人员缴费不满12个月就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情况,用人单位只要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其女职工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都能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缴费未满12个月的,可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进行支付。

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 殷航 谢燃岸

链接 

成都生育保险政策 

根据此前成都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成都社保局拨付给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其中生育津贴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如社保机构拨付费用不足以支付生育津贴,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如有结余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那么成都生育津贴到底怎么计算?怎么领取? 

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个月除以365天后乘以产假天数得出。若是个体参保,生育津贴按照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后乘以产假天数。

原标题:成都社保局:个体身份新参保市民 不再购买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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