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有人举报称,大龙燚火锅底料生产商涉嫌生产不合格的火锅底料。成都市食药稽查总队迅速介入调查,抽查发现,该公司所产3批次大龙燚火锅底料外包装无标识,而且氨基酸态氮不达标,因其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该厂家被“罚款9万7千元,并没收违法产品”。
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3批次产品中氨基酸态氮不达标,为不合格产品。但生产记录显示,这些产品为首次生产,尚未销往大龙燚火锅店。”成都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一支队相关负责人解释,据《火锅调料(底料)技术要求》,火锅底料的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含量应≥0.1g/100g,这样才能保证火锅底料味道纯正。“但不达标的火锅底料不会对人体造成什么影响。”成都商报记者 王春
原标题:大龙燚火锅底料生产商 因生产不合格产品遭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