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涨了,成都市对低收入家庭的补贴也临时调高了。
12月2日,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出通知,根据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提供的2015年7-9月份成都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以下简称“SCPI”)的实际涨幅,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启动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每人每月补贴50元。
补贴对象:低保、孤儿、大学生都受益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补贴对象分为两大类。
一是,2015年10月份登记在册的成都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及孤儿。
二是,2015年7-9月份领取了国家助学金的市属地方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
记者注意到,由于成都市从2015年7月起提高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根据《实施意见》规定,本次价格临时补贴不包含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50元
成都市2015年7-9月份SCPI同比涨幅达到《实施意见》规定的第一档次补贴标准,即:每人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我市主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00元)的10%,本次价格临时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
其中,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及孤儿,每人按3个月计发。
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市属地方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每人按7-9月份实际领取国家助学金对应月份计发。
此外,对散居补贴对象和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发放到个人;对集中供养补贴对象的补贴可发放到集中供养机构,由集中供养机构统筹安排使用。
补贴背景:
SCPI同比涨幅连续3月超3% 成都将启动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
2014年,成都出台临时补贴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10%时,启动联动机制。S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低于3%或CPI中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低于10%时,停止运行联动机制。
对于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实施意见》提出,根据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提供的SCPI同比涨幅和CPI中粮食价格同比涨幅,按月进行测算,分档确定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赖芳杰
原标题:成都市及时发放临时补贴 低收入群体生活费用价格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