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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男子因借钱未果心生不满 将朋友打伤

2015-12-03 17:58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南充12月3日讯  因手头紧,缺钱用,杨某便向朋友青某借钱,但青某以不宽裕为由拒绝了杨某,杨某遂心生不满,将青某殴打致伤,导致其左锁骨骨折,造成轻伤二级。

近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嘉陵法院获悉,因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致伤,杨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被嘉陵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

2015年3月25日晚,由于手头紧张,家住南充城区的杨某便向朋友青某借钱,谁知青某却告诉杨某,自己手里也不宽裕,遂拒绝了杨某,杨某遂心生不满。

次日凌晨0时左右,杨某与朋友在歌城喝酒时,便打电话给青某。得知青某在南充市嘉陵区嘉南路四段另一歌城,便打的来到该歌城对面人行横道旁与青某见面,两人因借钱的事情发生争执,杨某用拳头将青某打倒在地,导致青某左锁骨骨折。后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青某所受的伤为轻伤二级,杨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嘉陵区人民法院审定认为,被告人杨某未采取合法途径处理与他人之间的纠纷,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处杨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原标题:南充一男子因借钱未果心生不满 将朋友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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