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国内国际  »  正文

证监会出台稽查办案10禁令 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15-12-11 16:5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中新网12月11日电 据证监会微博消息,证监会今日在例行发布会上透露,证监会发布稽查办案10项禁令,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前期证监会组织力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证券期货市场稽查执法的特点,研究出台了10项禁令,对案件线索的报送、立案、取证、认定等稽查工作全部流程,重点对稽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10个方面行为进行了禁止性规定。与此同时,证监会依据相关规定,研究出台了稽查办案10项禁令纪律处分及追究法律责任办法,确保10项禁令落到实处。

附:中国证监会稽查办案十项禁令

一、严禁有案不报、瞒案不立、压案不查

二、严禁违规立案、随意调查、以案谋私

三、严禁拖延办案、无故超时、久办不结

四、严禁大案小办,重案轻办、不当结案

五、严禁选择取证、毁改证据、规避定案

六、严禁通风报信、跑风漏气、泄露案情

七、严禁打探消息、请托说情、干预办案

八、严禁出谋划策、指点门路、协助逃责

九、严禁私下接触、不当交往、徇私枉法

十、严禁滥用信息、违规交易、借机牟利

原标题:证监会出台稽查办案十项禁令 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