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推进我市环境质量改善。
《通知》要求,要完善环境监管制度,健全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开展《成都市饮食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制定工作,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我市生态环境。要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各区(市)县政府组织开展一次辖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检查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通知》还要求,要严格规范环境执法监管,从今年起,市环保局每年要制定稽查工作方案,明确稽查内容,确定稽查工作计划。每年要对全市30%以上的区(市)县开展环境执法稽查,特别要将环境行政处罚力度小、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群众信访案件较多的地区作为重点稽查对象。此外,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保障,《通知》还提出,要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到2017年底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16年底前所有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原标题:年底前各区(市)县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