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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户居民起诉开发商车位不足 每户获赔5000元(2)

2015-12-14 07:18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开发商:未起诉业主也获赔 但不能一次性变现

宋女士说,为保证公平对待小区业主,赔偿标准对未起诉业主同样适用,只是少了1000元的诉讼费。不过,和参与诉讼的人员不同,这些费用不能一次性变现,只能冲抵物管费,或者在两年半的时间里“分期付款”。

“打官司拿到了现金,不打官司就不能拿到现金?”住在小区的业主穆先生表示,当初他们相信开发商能够把小区改造好,没有参与起诉,“这下可好,相信他们的人反而拿不到现金。”他呼吁应该“一视同仁”。

业主周先生表示,当时没有诉讼就是想从长远利益出发,让开发商把环境改造好。“小区的小广场就是我们争取到的。”他表示,小区环境一直不是很好,很多公共设施没有完善,他们一直都在谈判。“一部分人就跳出来把开发商告了。”他推测,这些人是想尽快拿到钱,然后把房子卖了。

“现在小区居民有三种态度,一种是要钱的;一种是要环境的;一种是不介入。”周先生说。

记者从小区了解到,已经开始有部分居民在协议上签字。

小区物管:资金周转问题 无法全部现金赔付

小区物管负责人张女士说,小区之前的物管公司已经走了,现在的物管公司是开发商自己投钱经营的,9月份才接手。今年10月,小区业主因为地下停车场未满足达标规范、少了77个车位等问题将开发商成都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10月4日即将开庭,开发商在10月3日这天和起诉的75户居民达成了协议。“当时同意给每户赔偿5000元。”张女士说。

“对于其他没有告的业主,我们也一视同仁。”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其他200多户居民,开发商以抵物管费的方式来进行赔偿,或者“分期付款”,在两年半的时间内付完现金。

张女士说,之所以不能全部赔偿现金,主要还是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记者在小区公告栏看到,开发商贴的一份公告写着:我公司资金紧张,无法向每户业主均以现金形式进行赔付。

原标题:75户居民起诉开发商车位不足 每户获赔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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