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达累斯萨拉姆12月18日电 坦桑尼亚一家法院17日判处4名走私犀牛角的中国籍男子20年监禁和108亿坦桑尼亚先令(约合3200万人民币)罚款。
据报道,这4名中国籍男子于上月在坦桑尼亚西南姆贝亚地区从马拉维驾车入境,在一处边检站被执法人员发现所驾车辆的油箱内藏有11根犀牛角。
根据坦桑尼亚法律,走私象牙、犀牛角及其相关制品属违法行为。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也多次提醒全体在坦桑的和来坦桑旅游、经商的中国公民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坚决不参与象牙走私等非法行为,共同维护中国公民良好形象。
近些年,中国政府采取了多重举措保护野生动物,通过在国际上捐赠物资和在国内打击非法贸易取得显著成效。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也被中非双方视为中国在非开展国际合作的重点领域之一。
据统计,世界范围内每年非法野生动物贸易额高达10亿美元,造成了野生动物种群锐减。在非洲,针对象牙和犀牛角的盗猎活动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根据坦桑尼亚有关方面今年6月公布的全国大象数量最新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以来,坦桑尼亚大象数量锐减至43521头,比2009年调查的109051头减少了六成。
(记者李斯博)
原标题:四名中国人因走私犀牛角在坦桑尼亚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