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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有望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2015-12-22 07:11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12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上,《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如果该议案表决通过,温江区和崇州市将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郫县将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作说明时表示,“两权”抵押贷款由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需要实现抵押权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要制定与商品住房处置不同的规定,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中宅基地权益的实现方式和途径,保障抵押权人合法权益。

本次,四川省共有13个区市县进入试点名单,其中温江区、崇州市、眉山市彭山区、内江市市中区、蓬溪县、西充县、巴中市巴州区、武胜县、井研县、苍溪县将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泸县、郫县和眉山市彭山区将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

原标题:郫县有望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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