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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正式执行阶梯水价气价 有效期为5年

2015-12-25 20:05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12月25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发改委了解到,成都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气、用水阶梯价格方案正式敲定(以下《简称阶梯水价》、《阶梯气价》)。阶梯气价、阶梯水价从2016年1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有效期为5年。

和此前的听证方案不同,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方案各档气量、水量都有所上涨,但是各档价格保持不变。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阶梯水价、气价执行范围均为中心城区“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

方案

分为三个档次水价最高为6.46元/立方米

根据最新公布的方案,此次成都市阶梯气价调整,第一阶梯气量为0-500立方米/户表·年,第二阶梯气量为501-660立方米/户表·年;第三阶梯气量为661立方米/户表·年以上,气价为2.84元/立方米。基础气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气价。

在阶梯用水方面,共分三个档次,第一阶梯水量0-216立方米/户表·年;第二阶梯水量217-300立方米/户表·年;第三阶梯水量301立方米/户表·年以上。

在价格方面,据了解,此次执行阶梯制度后,水价方面,基础水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水价,第一、第二、第三阶梯水价分别按1:1.5:3的比例安排,且只计算城市供水运营水费。第一阶梯终端水价2.9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终端水价3.8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终端水价6.46元/立方米。气价方面,各阶梯气量按1︰1.2︰1.5的比价确定对应气价。第一阶梯气价为1.8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价为2.2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价为2.84元/立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水价、气价调整范围仅限于中心城区内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

合表居民用户生活用气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其用气价格与第一阶梯气价保持1︰1.1的比价,即按2.08元/立方米执行。

水价方面,上述用户暂执行第一阶梯价格,在今后水价调整时按与第一阶梯1:1.15-1:1.25的价格水平确定。

变化1

各档用水用气量均涨了

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跟此前阶梯水价、气价听证会上所公布的听证方案有所不同,此次确定的用水、用气各档均有所上涨。

以阶梯水价调整为例,此前两套听证方案中,方案一:第一阶梯水量0-140立方米/户表·年;方案二:第一阶梯水量0-180立方米/户表·年。相比现在公布的方案,各档次水量的调整非常明显。“以当时被大多数听证代表支持的方案二为例,第一阶梯水量上涨了36立方米/户表·年.”

至于气价方面,相比原来听证方案中第一档水量中的0-400立方米、0-420立方米,上涨至0-500立方米。

变化2

多增加一人可申请水量多了14立方米

根据方案规定,阶梯气价、水价实施时,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为4人;超过此人口基数的多人口用户凭户口簿、居住证,每增加1人可申请增加相应的气量、水量。其中,气量方面为65立方米/户表·年。水量方面为51立方米/户表˙年。

相比听证方案中的,每增加1人可按要求申请增加水量37 立方米/户表·年,有所上涨。 华西都市报客户端 记者 张想玲

原标题:2016年元旦起 成都正式执行阶梯水价气价 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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