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1月1日起成都贯彻执行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

2016-01-01 07:40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2015年11月26日,《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令)正式签发。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经成都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成府发【2015】40号),原《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实施办法的出台对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停止办理和延期《成都市临时居住证》。已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在办理年度签注手续后,可换新版居住证;已办理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且符合规定的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换领。相关办理须知详见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www.gaj.chengdu.gov.cn)以及成都公安官方微博“@平安成都”。 本报记者

原标题:1月1日起我市贯彻执行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