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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答四川律师问:停车费 业主定

2016-01-04 07:39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关于小区停车收费涨价问题,律师吕平得到发改委信件回复

红枫岭小区外道路每到晚上停满了车辆。

2015年10月,四川律师吕平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已具备竞争条件”是指什么样的竞争条件,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1月12日,国家发改委做出答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知》将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交由业主与接受委托的经营者协商议定,政府不再直接进行干预。

12月30日,吕平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解读了这份回复函。

成都涨价案

小区停车200涨到700

业主7次协调降到350

去年9月,成都市红枫岭小区三期的业主被告知,原价200元每月的停车费,将提高到每月500元,以后按每季度涨100元,最终涨到700元。

这纸公告,让小区“沸腾”,甚至惊动了警方。最终,经过业委会与开发商的7次交涉,开发商尊重民意,决定下降到350元。

2016年1月1日,该标准正式执行的当天,华西都市报记者赶往红枫岭小区,部分业主表示,能承受此价位。

小区“沸腾”:停车费从200元涨到700元

业主李女士向华西都市报记者介绍,今年9月,开发商在小区内贴出公告,从10月起,上调小区车位出租费用,价格从原来的200元每月上涨到500元每月,以后每季度上涨100元,最终涨到700元。

“完全不能接受!”李女士说,红枫岭小区三期的地下停车位,“地面不平,灰尘很大,监控系统像素低,大家对每月收200元停车费都有怨言,更别说涨到700元了”。

9月底,这项收费标准即将实施之前,一些车主的停车费到期,因没按新标准交停车费,被拒之门外,结果引发纠纷。成华区相关部门、跳蹬河街道办以及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都赶来协调。最终,被拒之门外的车主得已进入,但双方的争议并没解决。

“业主们在QQ群上征集意见,把想法和要求汇总后,报给了业委会。总之每个月700元,我们是不能接受的。我们小区不是高档小区,业主也基本是工薪阶层,承受不起。”李女士说。

据理力争:业委会跑7趟找开发商协调

收集意见后,业委会向开发商发了函。

“函的内容大致为:红枫岭小区与周边高档小区不同,开发商方面应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再给出合理的停车收费定位。”红枫岭小区三期业委会副主任龚女士向华西都市报记者介绍,函发过去,没有得到回应,她和其他业委会成员只得带着收集到的意见,赶往开发商办公地协商,但无果。

回来之后,业委会找到社区请求协调,后又上报街道办,依然未得到满意答复。

“红枫岭小区三期一共有4242户人,车位远远不足,如果得不到合理解决,后续影响一定很大。”龚女士等人再次赶往开发商的办公地协调,到第5次见面时,开发商松了口,愿意降100元,但业主没有同意。

第6次协调时,开发商同意降到每月420元。业委会成员要求开发商在此基础上,将停车场地面打理干净、升级门禁和监控系统,并在业主群上公布了这一结果,但还是被业主否定。

11月中旬,业委会再次找到开发商,传达了业主不同意420元每月的意见。

下调价格:最终定为每月350元

11月19日,开发商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小区贴出公告,宣布停车费从420元的基础上,下降为350元每月,并包含60元物业管理费。

由于是假日期间,记者未能联系上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但物管公司经理助理高军华给记者出示了开发商发给物管方的调整车位租金的函。

上面写着:经我公司与跳蹬河街办、社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多次协商,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将红枫岭项目自有产权车位(除豪华车位及字母车位)租赁价格调整为350元/月(含车位物业管理费)……

对于这样的调整,一部分业主已能接受。高军华介绍,目前已有30多位业主在物管处登记,并缴纳了费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向记者表示,他接受的原因是350元中包含了60元的物管费和“需要上班,没有精力去争”。“如果物管费要另外交,我依然不能接受。”他说。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答四川律师问:停车费 业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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