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区域Ⅲ级预警的通知》。根据1月3日省环境监测总站和省气象台联合会商结果,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解除2015年12月29日启动的区域Ⅲ级预警(黄色)。
记者获悉,省环境监测总站和省气象台专家组的分析研判也表明,虽然近期将不会出现5个以上连片城市的区域性重污染,但单个城市的重污染仍需高度关注。
对此,通知表示,各市仍需继续加大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预报力度,密切关注污染形势变化,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相应措施,继续做好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原标题:四川解除重污染天气区域三级预警 单个城市仍需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