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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部门提示:核对燃气灶与燃气种类是否匹配

2016-01-04 14:14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4日讯 春节快到了,不少消费者想趁着节日销售的优惠,多添置点东西。那么,在购买和选择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燃气灶具时,您有没有过疑惑:选什么?安全吗?怎么选?合格吗?对于这些问题,工商部门有话说。结合近期启动的“红盾春雷2016”行动以及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暖冬行动”,为保节日消费安全,省工商局组织对流通领域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进行抽查检验,并对不合格燃气灶具进行查处。

据悉,本次抽检从省内部分市州抽取60个批次的家用燃气灶具,抽检发现有10个批次燃气灶具不合格,不合格率17%。本次抽检中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一般结构、热效率等,其中有3个批次燃气灶具涉及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合格,按照标准规定,燃烧时烟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应小于等于0.05%,人体吸入过量的一氧化碳会对身体造成危害,有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甚至死亡。

相关负责人介绍,造成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合格的原因,一是生产单位对产品结构、配件设计匹配不合理,造成燃烧不充分。二是有的厂家直接购买配件组装,无相应的实验、检测手段。三是因各地气源差异,到销售地后未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导致一氧化碳超标。不合格燃气灶具中有6个批次涉及热效率不合格。据介绍,标准规定,台式家用燃气灶具热效率应大于55%,嵌入式家用燃气灶具热效率应大于50%。热效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灶具结构设计不合理或安装偏差,以及燃气种类适配性差等。

此外,四川省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燃气灶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购买时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核对燃气种类。选购家用燃气灶时,应检查燃气种类是否与家庭使用的气种一致,如家庭使用的是天然气,一定不能选购燃气种类为液化石油气的产品,不同燃气种类的家用燃气灶不能互换使用。二是查看产品外观。有无熄火保护装置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观察炉头位置是否有两根探头。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可做现场试验,用水浇灭或用风吹熄火苗,如果一分钟内不能自动切断燃气的,熄火保护装置可能已经失效。三是购买正规渠道销售、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观察包装和说明书上有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识和编号,由专业的人员正确安装,不要自行拆装。(记者 李丹)

原标题:四川工商部门提示:核对燃气灶与燃气种类是否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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