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讲述
1月4日 财务通知店不开了
49岁的简阳人汪良英是这家火锅店的配菜员,“从2009年开店我就去工作了,当时每月1000元,包吃包住,店内放了50多张桌子。”
汪良英说,刚刚开业的店里生意很好,“2009年到2013年这段时间,很多客人排队来吃。”汪良英觉得转折在于竞争,“刚刚开头那几年,周围没有啥子火锅店,后来开得越来越多。”
汪良英称,这几年的生意不算好,“生意下降时,每天(营业额)只有3000多。”据汪良英了解,“火锅店每季度的租金在26万左右,仅仅是租金,还不包括水电费。”去年11月27日,汪良英在内的火锅店员工被通知店铺换老板了。
今年1月4日,汪得到通知,“财务人员宣布店不开了,解除劳动合同。”包括服务员、厨师、配菜员等在内的20名左右员工12月份工资都还没发,汪良英透露,在找了青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后,火锅店目前已经给了一半的工资。
目前没拿全工资的,还有干了2年的配菜员鲍志琴,“8号晚上已经给了1300多元,说是另外一半要到这个月15号才能给。”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火锅店店长,店长确认:“这家店在元旦节关门了。”对于停业原因,店长表示:“我只上了一个月的班,不是很清楚,这是老板的事。”记者问及,火锅店以后是转让还是彻底关门,店长称不清楚。
至于火锅店老板的联系方式,这名店长表示,不方便透露,鲍志琴等员工则表示没有老板的联系方式。
矮冬瓜方面回应
转让后不换招牌 将起诉加盟商
昨日,四川蜀矮冬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矮冬瓜”林晓东委托张律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该店挂了矮冬瓜火锅总店的牌子,但该店加盟商在2个月前已经将店转让给了一位赵姓业主,但没有摘掉牌子。这个转让是私下进行的,没经过四川蜀矮冬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同意,从法律意义上讲,不能叫做矮冬瓜火锅人民中路店,更不能叫矮冬瓜火锅总店。如果该加盟商、该店实质经营者不能消除对我们的不利影响,我们将保留起诉权利。”
此外,四川蜀矮冬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张女士表示:“此前这个加盟商没有告知公司就转让了,转让后居然连招牌都没取。本公司决定起诉这个加盟商,公司本身发展非常好,本月12日又将有新加盟店开业。加盟商是独立经营体,本公司在不断壮大加盟店的同时,也会取缔那些不按规矩走的加盟商。”
原标题:“矮冬瓜火锅总店”大门紧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