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结束在网上征求意见。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无人机行业相关法律框架的明晰,行业也有望迎来良性发展。同时,也有相关人士对“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的无人机,该无人机应当在中国登记、取得适航证”等准入条款提出异议。
2015年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民航局组织制定了该征求意见稿,并于2016年1月8日前公开征求意见,计划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征求意见稿制定了比较严格的准入规定,如使用无人机经营活动,需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的无人机,该无人机应当在中国登记、取得适航证。另外,使用无人机人员,需要有与所使用无人机(7公斤以下及植保无人机除外)相适应的相应执照或训练合格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用航空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高远洋认为,出台无人机管理办法对于今后规范无人机使用管理有积极意义。但考虑无人机的特殊性,并不能完全按通用航空管理办法来操作。既要考虑无人机的安全性,也要考虑到现在无人机使用的便捷性。如做农业植保的农业合作社及农民,或个人航拍,要取得这些前置许可难度较大。
据新华社
原标题: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 拟于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