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2016六项重点任务推动“十三五”良好开局
以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着力提高人大会议质量,把开好人大会议作为行使人大法定职权的主要形式,健全会议制度,严肃会议纪律,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审议程序,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加强和改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工作,善于将党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意志和共同行动,善于将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统一规范设置区(市)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乡镇人大主席实行专职化,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工作委员会,工委主任实行专职配备……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和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推进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完成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兴隆湖生态保护条例、社区教育促进条例制定工作;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制定工作进程;完成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城乡规划条例修改工作;修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推进成都科学发展、领先发展、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对立法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确保调整后的立法规划全面完成;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握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在重点内容和核心条款上下功夫,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发挥人大代表在起草和修改法规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主动征询区(市)县人大立法意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坚持法制统一原则,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围绕科技成果转化、高标准精准扶贫开发、海绵城市建设、现代物流业发展、外事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救助等工作开展监督;组织视察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情况并进行专项审议;继续开展环城生态区保护、大气污染防治、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问题监督。健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督促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提升预算审查监督能力,确保人大批准的预算全面执行;加强对公正司法的监督,听取审议诉讼服务网络建设、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等工作报告,对普法工作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进行督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要着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放在推动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上,放在推动成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贯彻实施。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将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等,纳入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内容,规范程序,健全机制,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