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昨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吕瑶向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作报告。报告中,市检察院首次通过大数据“一图速读”(《"一图速读"2016两会检院工作报告》>>>)的形式,用6页图表向社会全面展现了一年来的工作及成果。数据显示,2015年成都市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330人,渎职侵权案92人,其中厅(局)级以上9人,处级51人。
此外,服务新业态、工作机制创新等关键词多次在报告中出现。报告提到,市检察院已完成高检院部署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并在全国经验交流会上交流。
全国交流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
如果将时光回溯至2014年9月前,袁芳还是一名“官”,身份是金牛区检察院检委会专委。现在,袁芳的身份是成都市检察院首批57名主任检察官之一,主要职责为办案,用袁芳的话来说,“主任检察官不是‘官’。”
改革后,主任检察官的独立办案权限大大增加。此前,检察官办案要按“承办人——科(处)长——检察长”的案件层报审批模式进行。现在除小部分复杂案件外,主任检察官在大部分具体案件上可独立行使决定权,部(处)长不再插手办案的实体工作。这种“扁平化”的办案模式,大大弱化了办案过程中的行政化色彩,提高了效率。同时辅以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原则,确保办案质量、规范检察行为。
报告介绍,市检察院已完成高检院部署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并在全国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交流。未来一年,市检察院还将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等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有腐必反
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330人
2015年10月13日晚,涉嫌贪污犯罪并已潜逃13年之久的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沙河支行保卫科原经警朱振宇被成都市检察院成功劝返——这也是四川省首个归案的“红色通缉令”外逃人员。成功劝返“红色通缉令”外逃人员的背后,是成都检察系统一以贯之的反腐高压,有腐必反、有案必查。
过去一年里,成都检察机关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330人、渎职侵权犯罪92人,其中厅(局)级9人、处级51人。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职务犯罪高发领域,加大查办力度,立案192人;在征地拆迁、环境监管、村级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四个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立案136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立案41人。与此同时,建立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检察机关同步介入制度,严肃追究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
另外,为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发生,成都市检察系统在60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跟踪同步预防,组织专家评审65次。
成都商报记者 张柄尧 制图 王雪
原标题:有腐必反 去年立案侦查51名处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