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元理财每月返两百,年收益率高达11%……”这不是任何理财机构的营销广告,而是一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额外”项目。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新的热点话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老年人“老有所养”的渴望心情,同时又缺乏法律保护意识、且爱跟风易轻信等弱点,以养老建设项目或者与养老相关的健康养生项目为诱饵,通过高息回报、预定床位、预存费用等方式,再施以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等小恩小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非法集资诈骗。
按照国家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民办养老机构必须取得合法手续,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取得合法手续的养老机构必须合法经营合法收费。面对五花八门的养老投资项目,成都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警惕,对项目的真实性要深入了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勿落入非法集资圈套。
天上掉馅饼
住养老院还可以返钱?
刚退休不久的刘大爷一次去菜市场买菜,碰见一个一个促销摊点,正在组织登记免费旅游,包吃包车不收钱。“不花钱的旅游,天下还有这等好事。”热心的刘大爷不仅自己报了名,还把平时一起下棋喝茶的另外四五个老朋友也拉了来。果然,这家名为明骏实业的公司第二天找来一辆30多座的大巴车,拉着30多位老年人去了一家名为九曲度假村的地方吃喝玩乐一天。度假村风景优美,设施齐全,旁边还有一建筑工地正热火朝天地施工。刘大爷一行对当初的工作人员小赵感激不尽,很是信任。小赵趁机告诉他们,公司专门投资养老项目,现在正在扩建,可以租赁也可销售,也可先租后售。签订合同后,还可按销售产品预售款16%至19%的比例向客户返还高额推广费,合同到期后还本付息,同时还可被公司聘为市场监督员等。
赵某的说辞刚好说到老刘的心坎里去了,退休后手里攒了一笔退休金,正打算选个风景好的地方投资买房,这里既然本来就是养老项目,配套服务完善,何乐而不为呢?很快,老刘一行纷纷签订购买合同,心里盘算着能早日入住度假村。
然而,殊不知不法分子在未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以高利息回报、组织旅游、派发宣传单等方式集资,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院认为,该公司负责人吴行星与丁某破坏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其行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大批像老刘这样用半生积蓄一心想为自己安排个舒适晚年的老年人们,成了受害者。
民办养老机构
必须合法合规经营收费
早在2014年4月,中国银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委负责人介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情况时,专门提到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中总结的六个典型的手法,其中之一就是以“养老”的旗号,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层出不穷,需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投资过程中,既要考察有关企业是否合法注册,也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更要考察其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不要被其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特别是资金实力和高额的注册资本所迷惑。还有的通过群发短信、电话推销,在路边、商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散发传单等这些问题,更是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今年5月,成都市民政局下发了《成都市关于开展2015年养老机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全市养老机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其目的是引导养老机构、重点人群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据悉,按照国家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取得许可并依法登记。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合法的民办养老机构必须有两个证件:一是民政局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二是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已获得民政局颁发的设立许可证和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也必须依规收费。“不管是公立还是民营,养老机构其本质是为社会提供服务,根本不具备吸收资金、理财等功能。因此,以各种名义收取‘床位预订费’、‘投资加盟费’的,必然要提高警惕。而要求以理财名义缴纳养老费用,并承诺高利回报的,往往更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嫌。”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认清这些借用“养老”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惯用手段
1、投资养老院得高额分红
以投资养老院的形式,吸收公众存款。老年人只要投资就能成为“顾问”或养老院的会员,凭会员享受优先入住养老院和优惠房价,每月还可获取一定数额分红等回报。
2、预定养老床位享受优先优惠入住
借“预定养老床位”的名义,向社会老人忽悠今后“一床难求”,收取数额不等的入住预订金,有的甚至几万或上十万元,并承诺给予高额利息(或赠送消费劵)和享受优先优惠入住等。
3、预存费用享受低廉度假、养老服务
打着“度假、养老”的旗号,推出针对老年人的养老投资项目,并称“预存费用,可在固定年限内享受低价入住、养生保健、旅游。”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利用亲情诱骗……这些本身就是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手段。”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的群体集资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高额回报的行为就已经涉嫌非法集资了。尤其是上述打着养老项目旗号的非法集资,更是利用了老年人“老有所养”的心理,由于各种原因又不愿意与成年子女商量,极易被煽动或跟风,法律保护意识相对较弱。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被五花八门的招数蒙蔽双眼,警惕打着“养老”旗号的非法集资。
原标题:当心:能赚钱的养老项目往往是非法集资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