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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家上市公司失信首登失信榜 或不起惩罚效果

2016-01-19 08:52   来源: 广州日报   编辑: 粱巍   责任编辑: 马兰

上市公司开空头支票

日前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共同发布“上市公司相关主体承诺履行失信榜”,共22家上市公司因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上榜,其中潍柴动力、中水渔业、大东南失信达两次。

涉25项承诺失信行为

据沪深交易所确认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有22家上市公司相关主体,涉及25项承诺失信行为,被纳入首次失信榜发布名单。

其中,驰宏锌锗是唯一一家因大调整期间违规减持而上榜的公司。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4日,驰宏锌锗独立董事段万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通过二级市场用自有资金累计购入公司股票10000股,且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7月13日,段万春买入公司股票5000股,7月14日继续买入公司股票5000股。

不过,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段万春的儿子在事先未告知段万春的情况下,通过段万春配偶的账户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如下:7月17日卖出股票3000股;7月20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7月21日买入公司股票500股,并卖出1000股;7月22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并卖出公司股票1000股;7月23日,卖出公司股票3000股;7月24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截至目前,段万春累计持有公司股票5500股。

据悉,失信榜发布按照证监会2013年底制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要求,针对境内A股所有上市公司,定期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及沪深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其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失信行为,并由三方共同负责对榜单具体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如上市公司存在自行未填报等失信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公布谴责,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予以惩戒。

上市公司协会称,失信榜单中部分上市公司涉及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违背减持承诺行为,对市场稳定运行及投资者未来预期都造成了消极影响,相关主体应加强自律规范意识;此外,部分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无法按时履行承诺,尽管事后已采取了积极的履约补救措施,但仍纳入到了榜单公布范围,建议投资者予以鉴别。

黑名单不足以起惩罚效果

近期市场连续下跌,截至1月15日收盘,新年以来10个交易日,沪指跌幅超过17%,15日报收2900.97点。为维护市场稳定,1月9日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新规正式实施,多家上市公司及大股东积极响应。承诺不减持的上市公司持续增加,目前承诺不减持上市公司已有140家。

市场人士认为,对于不遵守承诺的上市公司,仅仅列入诚信“黑名单”以及罚款,并不足以起到真正的惩罚作用,还需要加大加重处罚,使得上市公司不敢再开出各种“空头支票”。

原标题:22家公司首登失信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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