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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高学历人才利用技术帮助犯罪属共犯

2016-01-21 07:32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昨日,省高院针对此案指出,这起案件是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盗窃犯罪的典型案例,3名被告人利用网络大肆非法获取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并运用这些信息侵入他人银行账户,在短时间内盗取上百位被害人1600万余元巨额资金。其中孙宇哲作为国家培养的高学历人才,利用其掌握的专业技术,设计软件对海量身份信息进行筛选,提取出含有他人身份证号码及网上银行密码、手机号码等内容的信息数百条,其对马庆等人的盗窃行为具有主观上的明知和客观上的帮助作用,构成盗窃犯罪的共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显示了法院依法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的决心,警示社会公众尤其是年轻人,网络世界应当守法,运用网络技术进行犯罪或者为犯罪提供帮助,均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也提醒社会公众:在享受网络技术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慎运用消费支付软件,保护好身份信息、各类用户名及密码等个人信息,尽可能免受网络犯罪侵害。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

原标题:省高院:高学历人才利用技术帮助犯罪,属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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