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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博士智力“贡献” 助犯罪团伙盗存款1575万

2016-01-21 07:33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孙宇哲是东北一所大学的在读博士,在网上聊天时他接到了一个大“业务”——

一个盗取银行卡存款的犯罪团伙,在网上购买到了200多万条包括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各种密码等海量信息。但如何运用这些信息,使得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一一对应出来,团伙成员却没有办法,于是,团伙成员找到孙帮忙。

这位在读博士自己设计软件,利用这些信息,成功匹配出了能够登录网银的身份证号码、密码、账户余额、手机号等信息。拿到匹配出来的信息,团伙成员通过非法补办他人手机号码等手段,通过网银转账1575万余元,并大肆挥霍。

虽然,孙宇哲从中只获取了8000元报酬。但四川省高院终审判决认定:孙宇哲和参与作案的团伙成员都构成了盗窃罪,以从犯的身份,判处孙宇哲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另外两人获得10多年有期徒刑。

昨日,省高院通报,这起案件被列入了四川法院2015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在读博士设计软件

帮别人盗取银行卡存款1575万

36岁的孙宇哲是东北一所大学的在读博士,他本来可以在学校好好完成学业,但一天,一个叫马庆的人通过网络,找到了孙宇哲,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改变。

马庆,和他的朋友王蒙,正在合谋犯罪,即通过手机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盗窃他人银行账户资金。2013年8月,二人通过类似手段已经盗窃过29万余元。尝到甜头后,马庆、王蒙二人,又在网上购买了他人身份证号码、各类用户名及相对应密码等信息200余万条。但这时,马庆和王蒙遇到了难题,那么多海量的信息,怎么来挑选甄别?

于是,马庆通过网络,无意中找到了懂计算机技术的孙宇哲。他向孙宇哲提出,希望孙通过设计软件,对他们买来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对应的游戏、论坛密码等信息进行筛选,提取出能够登录银行的身份证号码、密码、账户余额和手机号码等信息。马庆还提出,他是用来盗窃他人银行账户资金的,孙宇哲听说后没有拒绝,还提出了要2%的提成。

孙宇哲编好软件后,马庆给了他8000元。后来,孙宇哲通过设计的软件,筛选了数百条能够对应的信息给了马庆。

后来,马、王二人根据孙宇哲筛选出的信息,通过购买的联通工号、写卡器等工具,补办被害人的手机卡号,登录网上银行后再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将117名被害人的银行账户资金人民币1575万余元转出套现。

明知盗窃而为

法院认定在读博士构成盗窃案共犯

马、王二人拿到钱,大肆挥霍,还购买豪华轿车。而孙宇哲除了拿到的软件设计费用8000元,没有再拿到其他费用。

随着一个又一个受害人报案,马、王二人很快落网,孙宇哲在背后的帮助行为也露出水面。警方同样认为他也涉嫌盗窃犯罪,是这个犯罪案件的同伙,将他抓获。

这起盗窃案数额高达上千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后果将非常严重。被抓后的孙宇哲却认为,他不是为了盗窃,自己没有盗窃的故意,不构成盗窃罪,应构成更轻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经过调查,法院认定,根据孙宇哲、马庆相互一致的供述,孙宇哲对帮助马庆设计软件的功能和筛选的信息涉及银行用户的网上银行密码、账户余额和手机号码有明确认知,双方并约定按筛选出账户总余额的2%支付报酬。此后,马庆安排人员将两张他人户名的银行卡寄给孙宇哲收取报酬,孙宇哲还购买了手机卡,专门用于与马庆联系。此外,马庆还交代,他告知了孙宇哲自己要盗窃他人银行账户资金。根据这些证据,法院认为足以证实孙宇哲对马庆要盗窃他人银行账户资金是明知的。

属于从犯

在读博士获刑7年

四川省高院终审认为,孙宇哲的行为不仅仅是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而是在主观明知的情况下,利用其专业技术帮助马庆等人实施盗窃,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省高院认为,马庆、王蒙、孙宇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银行账户资金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马庆、王蒙共同参与盗窃人民币1605万余元,孙宇哲帮助盗窃人民币1575万余元。孙宇哲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在接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

经过审理,省高院维持一审判决,即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马庆、王蒙、孙宇哲有期徒刑15年、14年、7年,并处罚金50万元、40万元、10万元。

新闻链接

市反诈骗中心揭秘

四大通讯网络诈骗作案手法

冒充公检法人员办案

QQ微信冒充熟人

机票改签

冒充领导

今年1月8日,四川省、成都市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以下简称反诈骗中心)在成都市公安局正式挂牌成立。自1月11日反诈骗中心正式运行以来,依照反诈骗中心工作机制即时查询银行账户39个,冻结账户7个(其中:通讯诈骗4个,网络诈骗3个),冻结资金135403.98元人民币;查处涉案电话号码共计167个。

昨日在反诈骗中心现场,成都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罗远介绍,目前的通讯网络诈骗主要有4种手段:冒充公检法人员办案、QQ微信冒充熟人、机票改签、冒充领导。

今年1月11日反诈骗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处置的首个案件,就是一个冒充公检法人员办案的案子。此前在金牛区,王先生被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的犯罪嫌疑人诈骗49000元,金牛公安分局接警后,1月11日向反诈骗中心提出查询处置要求,经查询后冻结嫌疑人银行账户资金14837元。

罗警官还透露,目前的反诈骗中心从接到受害人报警到将相关银行账户冻结止付,最快仅需20分钟时间。成都商报记者 颜雪

原标题:大数据犯罪 在读博士智力“贡献”助犯罪团伙盗存款15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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