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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老人被冤20年后告公安局:遭逼供为求死认罪(2)

2016-02-17 07:03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3.错案发生20年后是否还能申请赔偿、追责

陈永生表示,无罪的人被错误地拘留、逮捕或是执行有罪裁判,就属于冤案、错案。现行《国家赔偿法》是1994年5月12日公布的,此案发生在1995年,尽管现在距离案发时间比较长,但是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公布之后,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没有规定时效问题。

关于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问题,陈永生表示,此案已经过了20年,是否构成刑讯逼供罪还要调查核实,就算构成刑讯逼供罪也已过了5年追诉期限。所以,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但可以追究办案人员的行政责任,这要由公安机关来决定。

王锡锌则称,追责、问责及要求赔偿,都存在时效的问题。在我国的法律中,公民不能对公安机关进行追责和问责。对行政工作人员追责,由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等来处理。行政责任、纪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在法律上的追责都是受到追诉时效限制的。同样,国家赔偿也受时效限制,该案的当事人应该不能提出国家赔偿。

对话

案子平反死就闭眼了

京华时报:为什么要打这场官司?

陈家杨:最近几年我在电视上看到那么多冤案都平反了,就想着自己的案子什么时候也能平反呢?想起在看守所里被打得吐血,我整晚整晚地睡不着。这么大年纪了,就想案子平反了,死了我也就闭眼了。

京华时报:要求公开案件信息的最终诉求是什么?

陈家杨:我不要求赔我多少钱,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认定是我杀的人,为什么就不承认打我了?我根本不认识朱大国,也没有见过他,怎么就是我杀了他?案子办错了,他们怎么也不说明白是怎么办错的?我想让办错案的人道歉,他们是不是也应该受到惩罚?

京华时报:这起案件对家庭的影响有多大?

陈家杨:出这事前,我家在村子里开米面加工厂,是村里的首富,我家买了发电机给全村人供电。出事之后,加工厂关了,我和老伴没了收入。我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因为被打落下了病根,总是吐血,看病花了不少钱。捡粉丝的小女儿在家里呆着也总是哭,对我有愧疚。

京华时报:你的案件被关注你怎么想?

陈家杨:都是家里人帮着弄的,具体我也不知道。我看见电视上说我的事,我很高兴能有人管我的事。

京华时报记者 张思佳 发自安徽六安

(京华时报)

原标题:安徽老人被冤20年后告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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