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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创业新星”计划 入选者每人将获20万元资助

2016-02-19 07:31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为推动我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注入新活力、赢得新优势,市委组织部联合团市委等部门共同启动了‘创新新星’计划。我们将整合汇聚最优政策资源,为青年(大学生)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优质的政策服务保障。”昨日,记者就“成都人才新政十条”中由团市委牵头的部分采访了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入选“创业新星”

可获20万资助

团市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创业新星计划”的选拔对象为创新能力强、创业项目优、发展潜力大的国内外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大学毕业生,且要求其创办的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开发潜力大,具有一定技术、管理或商业模式的创新性;持有企业30%以上股权;创办企业主要纳税关系在我市且连续纳税一年以上;创办企业为员工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创业团队成员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60%以上;个人及创业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创办企业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需要注意的是,其中对创业园、孵化器、加速器等平台内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3年内获得国家、省、市专项资助及获得风投资金的企业创办者将优先考虑。而特别优秀的青年(大学生)创业人才,则可申请破格。

在扶持政策方面,最终被评选为成都市“创新新星”的,每人将获得20万元的资助,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10万元,第二、三年经考核合格后分别拨付5万元。入选“创业新星计划”的青年(大学生),申请入驻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可不经评审直接办理手续入驻,优先享受所在园区相关扶持政策。在创业园外创业的“创业新星”,各区(市)县根据实际情况配套相应政策,予以房租优惠或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此外,鼓励和支持培育对象带产品或成果参加本行业(专业)各类高层次博览会、交易会等活动,优先享受有关部门的扶持政策。

创办企业

最高可享500万贷款

“我市对‘创业新星’典型奖励政策全国领先。”团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对“创业新星”的扶持力度非常大。“以地方党委组织部、人才办这个角度直接扶持大学生创业典型,同时给予创业新星个人的单笔奖励额度,在全国领先。同时,扶持政策全,除了享受科技、人社以及园区等单位和部门的普惠性政策外,符合条件的,还集成享受全市有关部门的所有政策。另外则是突出优先,只要是被评选为全市的‘创业新星’,可以不经评审,直接入园孵化,同时优先享受其他相关的扶持政策。”

此外,在其他帮扶措施上,为提升融资能力,团市委等相关部门将协调指导建立大学生创业天使投资基金、大学生创业风险援助基金,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委托专业机构运营,资金优先投入“创业新星”所创办企业。对获得银行贷款的“创业新星”所创办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额产生利息(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500万元;优先提供天使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政策性担保;对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提供风险投资额50%以上的授信担保。

本报记者 侯初初

原标题:成都“创业新星”计划 入选者每人将获2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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