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制度机制创新,今年,我市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抓好改革方案落实及效果评估,查漏补缺,攻坚破难,确保到2017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建立完善“五项制度”
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16年,成都将进一步深化完善责任清单、述责述廉、社会评价、检查考核等举措,重点抓好县乡两级党委、市级部门和国企、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据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通过建立“五项制度”,全面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包括:建立纪委定期向同级党政领导通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推动“一岗双责”落实;建立下级纪委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做好报告内容的分析研判,强化工作督促指导;建立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成果运用制度,作为评先争优、交流提拔的重要依据;建立落实主体责任日常动态监管制度,定期通报落实情况,推动责任监管平台向基层延伸;建立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制度,推动责任落地生根。
“这些制度是我们结合成都前期抓主体责任工作实际的经验总结,把这些经验作为制度固化下来,更有利于做好相关工作。”相关负责人说。
“一案双查”公开通报
问责成为常态
“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工作要求,我们也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的等五个方面的问题都要严肃问责。”相关负责人介绍,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成都还深入实施“一案双查”,在案件调查终结时提出是否追究“两个责任”的意见,并创新形成定期报告、公开通报等制度,坚持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震慑。
单独派驻综合派驻相结合
推进派驻全覆盖
2013年4月以来,成都开始探索推行“点块面结合”三维一体的派驻管理新模式。 一个“驻点”就是一个反腐“前哨”,截至目前,全市设置双派驻机构48个、单派驻机构27个,75个市级部门(单位)均有派驻(出)机构,工作“一盘棋”、干部“一家人”,实现了监督机构设置全面覆盖,确保了党内监督无盲区。
“今年这项工作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通过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采取单独派驻、综合派驻两种方式,年内完成深化市级派驻机构监督全覆盖工作,同时细化完善派驻机构片区协作机制,健全派驻机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区(市)县也将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
权力制约
向基层延伸
按照中央要求,今年市纪委工作提出了坚持向基层延伸、夯实执政根基的基本遵循。“我们提出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化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开展重点领域系统化防治工作,继续推进廉洁社会单元创建试点。” 相关负责人说,廉洁社会单元的创建就是从社会层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形成党内反腐与党外反腐同频共振、叠加放大的生动局面,使廉洁成为成都这座城市的重要名片和突出优势。
“在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方面,我们还创新提出廉政风险岗位防控、专项防控、重点防控‘三项防控’;从去年起,成都开始在成华区、都江堰市探索开展加强对地方党政正职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监督的试点,在武侯区、青白江区等地探索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监督的试点,今年在此基础上,开展下级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廉洁自律试点工作,继续深化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负责人说,随着相关试点的推进,更有利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破解对“一把手”监督的难题。
此外,今年我市还将进一步深化统筹联动中央、省驻蓉单位纪检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监督管理等工作。
本报记者 王伶雅
原标题:市纪委:确保到2017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