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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女性利用陌陌骗财 男子被判刑

2016-02-29 07:24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我也是一时糊涂,生活很无趣,想在网上跟人聊天打发下时间,再想办法搞点钱花,现在也非常后悔。”近日,在都江堰法庭上,被告人陈辉(化名)声泪俱下,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因假冒女性与他人谈恋爱骗钱,陈辉获刑1年,缓刑1年。

陈辉,男,今年22岁,都江堰市胥家镇大林村人,在都江堰一家酒吧上班,为满足自身虚荣的物质生活追求,便萌生出利用网络交友软件骗财的念头。2014年4月,小陈化名“余熙”,冒充女性,注册了“陌陌”聊天软件,很快便通过“陌陌”与23岁的都江堰人邓松(化名)相识。两个同乡年轻人很快在网络上熟络起来,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在未见面的情况下就在网络上确立了“恋爱关系”。在近9个月的时间里,交友软件上温柔可爱的“余熙”以“想购买化妆品”、“回家路费不够”、“家人生病急需用钱”等虚假理由要求“恋人”邓松给自己农业银行卡上汇钱,前后十九次从邓松处骗得人民币共计26600元。邓松在多次要求见面无果后,要求“余熙”退还钱款,骗局最终被戳穿。2015年4月28日,这个化名“余熙”的男子被扭送到派出所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都江堰检察院认为,陈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陈辉以诈骗罪被都江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检察官提醒大家,如今微信、陌陌等聊天交友软件层出不穷,我们在享受网络交友带来的便利和乐趣的同时,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注意核对对方真实身份,不要轻易与网络“友人”进行金钱交易,提防新式诈骗。

都检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

原标题:假装女性利用陌陌骗财 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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