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暴力纳入家暴范畴是亮点
情侣同居也适用反家暴法
专家解读
新法施行,法学专家怎么看?未来,《反家暴法》将如何遏制社会陋习甚至影响我们的生活?四川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遂全接受了华西都市报记者的专访。
析因
●在中国传统观念里,丈夫打妻子、父母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这种观念根深蒂固
难题
●精神暴力纳入家暴范畴,这是好的现象,但精神暴力的界定是一个难题,实践起来比较复杂
华西都市报:家暴在我国的现状怎么样?原因是什么?杨遂全:2011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反家暴网络的调查显示,夫妻之间的暴力接近35%,父母对子女的暴力在70%左右,受害人大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
在中国传统观念里,丈夫打妻子、父母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家暴行为不是朝夕形成的。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生活压力大,人们情绪浮躁,一旦被触发情绪,很容易引发家暴行为。
华西都市报:此前家暴有无相关规定?为何无法有效遏制家暴?
杨遂全:在《反家暴法》出台前,我国关于家暴行为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刑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中,并没有一部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法。
比如一位妇女遭受了家暴,她可以去寻求派出所、妇联帮助,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实际上得不到什么有效的帮助。对家暴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制度,很多男人有恃无恐。加上很多家暴受害者为了家庭选择隐忍,家暴才如此严重。
华西都市报:这部法律的主要亮点何在?杨遂全:这部《反家暴法》最主要的亮点,是把精神暴力纳入了家暴范畴,肢体暴力是家庭暴力,经常谩骂、恐吓也应是家庭暴力。
同时,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这让家暴受害者有了明确的制度保障和一个求助的渠道。比如,一位遭受丈夫家暴的妇女申请到这个保护令,公安机关和法院就可以责令丈夫远离她,不能骚扰她和家属,甚至丈夫也不能在家里住。现代社会未婚同居的现象很多,情侣同居发生的家暴,也使用于反家暴法,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华西都市报:很多家暴受害者向法院起诉离婚,成功率却很低,这是为什么?《反家暴法》对此有什么积极作用呢?
杨遂全:这主要是一个取证难的问题。你说你遭受了家暴,你就得拿出证据来,比如妻子挨了丈夫打,就应该及时地通过照片、伤情鉴定的形式留下证据。实际上,很多法院是不认可受害人自己提供的受伤照片。
《反家暴法》提到,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可以作为法院审判家暴离婚案的证据,这是一个进步。同时,家暴受害者到妇联、街办求助的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
华西都市报:您认为这部法律有什么遗憾么?实践难度如何?
杨遂全:肢体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性暴力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家庭暴力形式。遗憾的是,这部《反家暴法》并没有把性暴力纳入家暴范畴。性暴力的现象不算很少,但一般人很难启齿,这个问题很难处理。
《反家暴法》把精神暴力纳入家暴范畴,这是好的现象,但在实际操作中,要达到什么程度才能叫经常性谩骂、恐吓怎么定义,精神暴力的界定是一个难题,实践起来比较复杂。
以案说法
难忍长年家暴 她争执中杀死丈夫
狱中受访:“为什么《反家暴法》没早点出台?”
2015年4月,周莉在二审判决中被改判为死缓。此前,因为长期遭受家暴,在和丈夫一次争执中,她用一根钝物敲死了丈夫,周莉被判死缓。
2月25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走进四川某监狱,还原这起因家庭暴力诱发的悲剧。
一米五的个子、短发憔悴,周莉踱着步来到了心理咨询室。坐在沙发上时,她显得有些拘谨,右手一直紧握左手,遮掩着缺失了一截的左手中指,“这就是邓强(化名)留给我的,他按着我的手,用一把斧头,砍下了我的手指”。
周莉,四川安岳人,生于1972年,初中文化。2009年3月,她和单位同事邓强结了婚。结婚久不久,邓强就开始动手,“他打麻将我多问几句要遭,有时被他赶到阳台过夜,有时被赶出门。”说到这段婚姻,周莉哭了。
2010年11月3日晚,周莉在厨房洗碗,双方又因为一点小事争吵起来,丈夫一脚踹了过来。为了吓唬丈夫,周莉拿起靠在床上的一根钝物:“你是不是要打我?我打你了哦?”邓强回答,“你打嘛!”
就这样,周莉用钝物打了丈夫头部两下,不料丈夫当场栽倒在床,头部流血,三四分钟后身亡。2015年4月,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判决依法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话实录
“我真不敢相信是我做的”
华西都市报:当晚邓强被你敲倒后,为什么不选择报警或者打120?
周莉:当时打了他以后,他一头栽倒在地上,我好怕,不知道怎么办,我不敢去报警,后面的事情,我真的不敢相信是我做出来的。
华西都市报:从死刑到死缓,你走过了鬼门关,有什么感触?
周莉:从我打电话告诉朋友我杀了人,他说要报案,我说让他报,我就没想过再活下去。警察抓我的时候,我也没跑。刚进看守所,我真的想一死了之,但律师和民警告诉我,我还有一个女儿、还有一个老母亲,为了她们,我要活下去。
华西都市报:3月1日是《反家暴法》正式实施的日子,你知道么?
周莉:我在看守所的时候,律师告诉我,《反家暴法》当时已经有很多人在提了,我只恨它为什么没有早点出台。你们要来采访,管教民警问我愿不愿意,我本来怕再揭开自己的伤疤,不想接受采访。但我后面也想通了,如果我的案例,能让更多的男人不再家暴,挽回更多的家庭,我愿意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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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服刑人员 脆弱、内向
刑罚执行机关相关信息显示,当前四川全省因遭受家暴而故意杀人的服刑人员,占原判故意杀人罪服刑人员的4%。这些服刑人员入监后,一般都存在心理脆弱、内向、没有安全感等弱点,改造难度比较大。
“不少服刑人员入监后,家属们不理不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家属不时常来照看,她们的心情很难平复。”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帮助此类服刑人员改造,监狱每个监区设有专门的心理健康咨询室、配有专门的心理咨询师,每个月都会找服刑人员谈心。
同时,监狱方面也会尽全力去做家属的工作,呼吁他们多关心服刑人员,帮助她们早日走出阴影,走向新生。
他山之石
每年的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称“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这个日子的设立,旨在让世界各国人们对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问题,予以更多的关注和重视。
据联合国妇女署统计,全球已有125个国家在法律上明令禁止家庭暴力,美国的“民事保护令”、英国的“家暴黑名单”、加拿大的“社区避难所”…面对家庭暴力这个世界性难题,国外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相应措施来应对。
美国:
“民事保护令”构造安全岛
目前,美国50个州都制定了反家庭暴力法律。在联邦层面,国会先后制定了《儿童虐待防治及收养改革法》《家庭暴力预防和服务法》《援助遗弃婴儿法》《针对妇女暴力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几乎包括了所有的家庭成员和与家庭成员有关的人。
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所涉及的对象范围包括:夫妻、离异双方、同居恋人、男女朋友、前男女朋友、同性恋伴侣,以及他们的子女。家暴受害者可到法院申请“民事保护令”,申请禁止施暴人接近自己和家庭成员的住所、学校、工作场所,以及其他一切常去的地方。
英国:
打老婆者要上“黑名单”
英国政府设立“家庭暴力注册簿”,虐待妻子的人将被记录在案,警方将长期监督、回访,了解此人动向。
加拿大:
设立社区避难所
加拿大政府在社区设立避难所,给急于摆脱暴力环境的妇女提供紧急援助,直到她们找到安全住所。避难所将始终置于警方的保护之下,让施暴者无法接近,以保障受害者的心理和人身安全。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智 杨雪(图片由监狱方提供)
原标题:《反家暴法》今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