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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然水域进入3个月禁渔期 偷钓最高罚5万

2016-03-04 07:21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3月2日,成都市新南门锦江边,偷钓者钓起一条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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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成都已经进入禁渔期了,我看到还是有好多人在锦江边钓鱼,这对生态影响不好。

春季到来,鲤鱼、鲫鱼也怀上了“鱼宝宝”。从2月初开始,随着鱼类产卵期到来,成都各大天然水域也进入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

3月1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走访了成都老南门大桥至兴安桥段,发现仍有不少人在偷钓锦江鱼。大多数偷钓者称,他们几小时就能钓到好几斤,有人甚至能钓20多斤,然后送去市场卖。虽然知道当前是禁渔期,但对钓到的“怀孕”母鱼,部分偷钓者还是会将其放入渔网带走。

对此,执法人员表示,对严重违反禁渔规定的,最高罚款5万元,使用非法手段炸鱼、毒鱼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偷钓者/

翻越护栏甩竿 近2斤“大肚”鱼遭钓走

3月1日下午4点,李浩(化名)下班回家后,就开始收拾钓具,然后骑着电瓶车,往常去的钓鱼点——新南门大桥至老南门大桥的锦江河段,开始当天的垂钓生活。

由于河岸设有护栏,为了找到好的钓鱼点,他翻过护栏,在近河的阶梯处拿出2根钓竿,穿好钓饵、撒上鱼食后,将鱼钩抛进河中。

“主要是打发时间,有时也能加个菜,或者拿回家养。”李浩说,一年前,他跟着锦江边的钓鱼人开始学垂钓,后来就成了习惯。只要有空,他就常出现在滨江中路附近钓鱼。

下午5点过,在与记者交谈的同时,李浩已经钓到一条黄色的锦鲤。

不到20分钟,一直注意浮标和鱼线变化的他,突然抓紧钓竿,随后一条大鱼在河面上划出弧线。一旁的另一位垂钓者赶紧上前帮忙将鱼拖上来。

“嚯,是条有鱼仔仔的母鱼。”被钓起的鱼,肚身明显大了一圈,李浩掂量了下,将近有2斤,然后赶紧把鱼收好。

3月1日下午6点过,记者沿着老南门大桥河段,一路步行来到兴安桥段,发现有4位偷钓者,躲在不易被发现的岸边,架着竿钓鱼。有的偷钓者收获颇丰,有的则半天见不着鱼影。“准备收竿回去了。”张先生说,他来钓了3个多小时,但运气有些背,只钓到2条鱼。

钓到这些鱼,张先生很少拿来吃,一般是放在家里养着玩儿,但是也有职业钓手在这里钓,“那边长期有职业钓鱼的,一般早上很早就过来,或者吃了晚饭出来钓个晚上,钓个20多斤没得问题。”

对于是否知道目前是禁渔期,张先生则称“知道”,也发现钓的人变少,“但我是个人爱好,钓起耍的,没啥影响的。”

渔具店/

多数钓手自觉收竿最近鱼饵销量减半

成都锦江区红星路一家大型渔具商店的老板感叹最近来店里买东西的人少了,“鱼竿销量没什么变化,但是饵料却变化明显,跟平时比起来,差不多少了一半。”

“这段时间是春季禁渔嘛,很多人都收竿了。”老板告诉记者,多数钓手还是自觉的,毕竟是鱼儿产卵的日子,禁渔期里检查的人也挺多的。

执法队/

加大天然水域巡逻力度市民垂钓可去人工池塘

成都市农委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工作人员介绍,为保护水产资源,从2月1日至4月30日,成都市便进入为期3个月的春季禁渔期。其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天然水域进行捕捞、游钓等作业。“此前我们发现过好几个偷钓的,都现场劝离了。”该工作人员称,他们也加大了对锦江等天然水域的巡逻力度,根据相关渔业法律法规,对违反禁令的,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使用非法手段炸鱼、毒鱼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特别想钓鱼的市民,该工作人员建议,可以前往附近农家乐等人工养鱼地进行垂钓。

华西都市报记者杨力摄影吴小川

原标题:锦江偷钓“春鱼”你不晓得是禁渔期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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