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省环保厅发布《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对冒用环评资质违法行为有关情况通报的通知》,要求被环保部通报的自贡市环保局、大邑县环保局和南充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落实整改事项,采取有效手段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强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审查工作,发现冒用、出租、出借环评资质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并报告上级环保部门。
成都一公司伪造环评机构资质证书
近日,环保部通报了6起冒用环评资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违法行为。全国环评专项整治发现,《成都力源天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生物有机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不法机构或个人伪造环评机构资质证书、公章、环评工程师签字编制,该报告书2015年6月由成都市大邑县环境保护局批复。环保部责成成都市大邑县环境保护区撤销该批复文件。
四川一公司冒用环评资质
环保部近期还下发《关于全国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发现5起冒用环评资质违法行为的通报》。据通报,四川福缘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承接《四川省威力富戎化工有限公司膨化炸药生产线改建乳化炸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以环评机构南充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名义进行了报告书编制,并于2014年1月获得自贡市环境保护局批复,该报告书使用的环评机构资质证书、公章和编制人员签字等均为伪造。环保部责成自贡市环境保护局撤销该批复文件;对冒用环评资质的四川福缘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部将纳入企业环境信用平台,并提交“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川环保厅:严肃处理冒用、出租、出借环评资质行为
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特别强化对环评机构资质证书和环评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及时审查核实,对发现的冒用、出租、出借环评资质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同时,加大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布环评机构和环评从业人员考核及诚信信息。各在川环评机构要建立完善项目负责人制度,环评文件须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并全程配合参与环评审查工作,对环评文件质量及真实性负责。环评机构对发现的冒用资质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环保部门反映,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四川日报记者 刘宇男)
原标题:冒用环评资质被环保部通报 自贡、大邑两地环保局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