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对象
1截至2016年3月16日前(含16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且在资格有效期内并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2截至2015年3月31日前(含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登记方式
明天起,我市今年第一批公租房登记将正式开始。昨日成都市房管局宣布,我市中心城区2016年度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共计7740套(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束后若有未配租房源将纳入本批次配租),将于2016年3月17日开始登记。
本次登记的待保对象有两大类,登记方式也有窗口登记和网络登记两种。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公租房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摇号、选房顺序。
注意
登记顺序不作为
摇号、选房顺序
据了解,此次登记的方式为网络登记和窗口登记两种,待保对象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来选择登记方式。而具体的登记时间都是从3月17日开始,其中,网络登记时间为 2016年3月17日9:00至2016年4月29日17:00; 窗口登记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4月2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登记工作有序进行,减少保障对象登记等候时间,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窗口登记时将按照《资格认定通知单》编号分段进行登记,具体安排市民可以登录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进行查询。相关负责人提醒说,不按规定时间登记的,原则上不予办理。超过登记截止时间未办理登记的,视为放弃承租该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摇号、选房顺序。本次登记信息仅作为参与摇号的依据,摇号后的顺序号即为选房顺序。在此次登记完成之后,具体的摇号时间将另行通知。
提示
尽量选择
网络登记
具体怎么进行登记?相关负责人也分门别类进行了介绍。如果是进行窗口登记,那么登记时申请人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到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进行登记。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优先配租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优先配租对象还须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应证明材料:《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俗称低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身份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证明等)。而窗口登记将严格按照《资格认定通知单》编号分段进行登记。
而网络登记,就是意愿参与本次登记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可在2016年3月17日9:00至2016年4月29日17:00登录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http://www.cdfgj.gov.cn)网站,进入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并点击“公租房网上登记”页面进行登记。
相关负责人提示说,除了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优先配租对象之外的保障对象,可以尽量选择网络登记,以减少窗口登记排队等候的压力。
提醒
还可选择
领取租赁补贴
据了解,今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共计7740套,同时, 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束后若有未配租房源也将纳入此次房源。而在这7740套房源中,主要涵盖了包括东锦城A区、东锦城B区、尚锦城、锦尚春天A区等在内的10个项目,地理位置主要集中在三环路附近,包含单间、套一、套二等不同户型,可满足不同保障对象的需求。
相关负责人提醒说,公租房房源只租不售,根据规定,我市公租房合同租赁期为3年,租赁期限届满需继续承租的,保障对象应当提出资格复核申请,公租房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当然,除了公租房配租之外 ,符合公租房租赁补贴条件的保障对象还可以选择领取租赁补贴的形式。据了解,我市公租房租赁补贴的标准是人均20平方米面积,18元/平方米补贴,但是将根据你家庭的具体条件,来确定你的领取比例和补贴金额。比如一户3口之家的无房低保家庭申请租赁补贴,每月可领到1080元的补贴。而通过领取租赁补贴的方式,可以方便保障对象在市场上自由租房。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具体的内容,市民可以查看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成都商报记者 辜波
原标题:明天起,等你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