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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清理僵尸办法 不影响四川出租车管理

2016-03-21 19:34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在线消息 今日,一则“住建部、公安部下令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消息,刷爆朋友圈。出租车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为新文件出台铺路……各种言论,不绝于耳。但记者向相关部门求证后得知,这一切都是误会。

清理僵尸办法 不影响四川出租车管理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18年,曾是中央层面关于出租车管理的最高位阶的部门规章。在业界看来,该《管理办法》和出租车改革没有直接联系。“这也被业界称为一部‘僵尸办法’,因为出租车管理职能从建设部转到交通部后,交通部施行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来替代管理办法。”长期关注出租车改革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说。

2008年“大部制”改革,原属建设部管理的城市出租汽车、公交车行业,划归了交通运输部管理。2014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通过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并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在更早之前的2011年,交通运输部还通过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了解到,目前四川对出租车管理,依据的是交通运输部的这两个规定,其内容囊括了《管理办法》里涉及到的出租车从业人员管理、出租车经营权(俗称“份子钱”)等备受关注的问题。可以说,该《办法》废止后,不会存在法规出现“空白”的问题。

成都市交委出租汽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到成都,对出租车进行管理,是依照省人大通过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那个文件(即《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被废止,对现在的出租汽车管理,没有任何影响。”武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明达亦表示,这是个“僵尸文件”,其废止与否对行业没有影响。

业内:废除旧办法为改革铺路

不过,也有人认为,直接联系没有,但和出租车改革有“间接联系”。“先废止已不适应形势的旧规章,说明两个新文件出台的时间已经不远了。”长期关注专车管理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巍说。

在今年“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记者会上表示,将坚定地推动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管理两个新文件尽快出台实施。杨传堂介绍,在本轮对出租车行业的改革中,将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

在交通运输部前几天公布的2016年立法计划中,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修正案)已被列入因改革要求需以修正案形式修改的规章之中。(四川日报记者 王眉灵 熊筱伟)

原标题:出租车管理办法被废 业内:清除僵尸办法为改革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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