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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严查酒驾 3月已有10个酒司机被刑拘

2016-03-28 07:35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昨天,记者从天府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获悉,从3月1日到21日,查处酒后驾驶158起,其中醉驾10起,这些司机都将受到刑拘的处罚。2015年查处酒后驾驶1934起,其中酒后驾驶1844件,醉酒驾驶90件。通过酒驾整治行动的开展,涉酒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严查酒驾

“酒司机”上路就被逮

近日,一大队民警在滨河路二段开展酒后整治工作,20时40分左右,发现一辆号牌川A77×××小型轿车由双华桥方向往华新下街方向行驶。在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名叫李某,45岁,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其呼出气体中的酒精浓度为9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已移交市交管局重案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民警提醒,驾驶员一定不要有侥幸心理,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白天整治与夜间严查结合

超速超载等一并严处

记者了解到,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中,天府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打消好酒贪杯驾驶人的侥幸心理,不给酒驾违法者可乘之机,整治行动期间,重点在酒后驾车易发的午后(13点至15点)和晚饭后(19点至22点)两个时间段加大路面执法查纠力度,全面落实白天整治与夜间严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加强对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强化“酒驾”违法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在分局后台安排专人进行信息及时录入。

同时将无证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并依法严厉查处,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纳入管理视线,对经过卡点的车辆实行逢车必检,有违必处。针对农村地区一些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不集中等特点,各大队还组织民警深入各街办,开展农村地区酒后驾驶专项治理,将整治触角向农村地区延伸,预防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本报记者 何良

原标题:交警严查酒驾 3月已有10个酒司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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