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3月29日,记者从凉山州法制办获悉,近期,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的意见印发,提出政府可雇用法律人才,薪酬待遇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公务员的工资标准。
意见提出,法制机构和人员编制不足的政府机关,可根据工作的需要,从社会上雇用法律方面的专门人才,以政府雇员方式突破行政编制、行政职务、行政职权等法律瓶颈障碍。雇用人员完全按合同化管理,只从事具体项目法律专业性工作,其薪酬待遇以合同约定的形式支付,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公务员的工资标准。通过雇员制度,充实、稳定、强化政府法制队伍,确保行政执法依法进行。
在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意见提出,政府应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法律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制培训、应诉和赔偿等政府法治类公共服务转交给符合资质的科研所、律师所、法律服务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缓解县级政府及其直属部门无法制专业人员或人员不足的情形,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转变政府职能,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凉山州提出,各县市、州政府各部门要以“领导干部重点培训,业务骨干加强培训,纲要知识经常培训”的原则,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把握好政府法制人员进入的“门槛”,提高准入条件,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将一批素质高、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律专业人员吸收进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同时,加大轮岗提拔培养交流力度,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且具有法律工作经验或法律教育背景的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四川日报记者 何勤华)
原标题:凉山提出政府雇用法律人才 待遇可突破公务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