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临城县供电公司。
电力生产调度楼的规划手续和土地手续。
中新网邢台3月30日电 针对媒体报道临城县供电公司建设豪华办公楼一事,国网临城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闫立峰30日向中新网记者回应称,该公司办公楼相关手续齐全,完全符合国家办公标准,媒体的不实报道严重影响了公司名誉,希望相关网站、博客、微信平台停止转载该不实报道。对此事,国网临城县供电公司将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措施的权利。
25日,有媒体在互联网发布“河北临城:临城县供电公司被指建设豪华办公楼”一文称,“临城县供电公司于2011年以‘电力生产调度楼’的名义办理了相关手续,2012年办公楼基建完成,2013年开始装修。办公楼‘电力生产调度楼’的名义建设,建筑面积高达10000多平方米,其规模明显远远超出了临城县电力公司的使用能力。记者认为临城县供电公司采取规避政策的手段建设办公楼,办公楼严重超标。并对供电公司能获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手续质疑。”
30日下午,国网临城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人员向记者出示了该楼的审批手续、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和手续。发改局颁发的核准证显示:该项目为临城县供电公司电力生产调度楼,建设地点天台山路以北,人民大街以东。占地总面积1.667公顷,包括电力调度楼、库房、锅炉房、服务大厅等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相关证件颁发日期为2010年10月。
国网临城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闫立峰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文章刊发后,迅速被网站、贴吧、博客、微信平台转载,此文严重误导了公众,并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名誉。经核查。文章发布前记者没有到我公司进行采访,也没有到临城县政府有关部门采访,就轻易刊发了文章。并且文章中出现严重失实。文章称,办公楼位于岐山湖大道是明显错误,与实际位置不符。该楼所有相关手续审核颁发日期为2010年10月,文章中称办理手续时间为2011年。关于申请名称为“电力生产调度楼”因电力部门是生产部门,电力部门的人员在电力生产调度楼办公符合相关规定。该楼经上级部门审核使用面积为7500平方米,完全符合规定。媒体的不实报道严重影响了我们公司名誉,希望相关网站、博客、微信平台停止转载该不实报道。对此事,国网临城县供电公司将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措施的权利。
原标题:河北一供电公司办公楼被指豪华 官方: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