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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动态调整 四川缘何首吃螃蟹

2016-04-08 08:11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4月2日,车辆通过泸州市纳溪区的白鹤林互通枢纽立交。 本报记者 何海洋 摄

核心提示

截至2015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已突破6000公里,跃居西部第一。到2030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达1.2万公里。

本月起,《四川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工程和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起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动态调整的新机制。

正式收费的高速公路将按自然年度实施服务质量评价,即“一年一评”,评价未达相应比值,就将下浮收费标准。

本月起,《四川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工程和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起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动态调整的新机制。目前,《办法》的具体评价标准细则正在制定中,预计6月底出台。

缘何率先建立高速公路收费动态调整机制?高速公路收费将怎么“动”?如何考核?记者走访了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相关负责人。(本报记者 王眉灵)

《办法》亮点一览

新建高速

●新建高速车辆通行费正式收费标准,依据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价情况确定。工程质量评价在90分以下、75分(含)以上的,按车辆通行费试收费标准下浮5%批准正式收费标准。

●新建高速试收费年限不得超过3年。逾期未取得正式收费批准文件的,暂停收取车辆通行费。

已运营高速

●运营高速按自然年度实施服务质量评价。服务质量评价在85分以下的,按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下浮5%核准次年度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浮5%核准次年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因运营管理原因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因运营管理原因致使交通拥堵、服务不规范等,引发严重社会负面影响,或受到省部级(含)以上通报批评的;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时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的;

不严格执行省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行调度和应急指挥指令,造成严重后果的。

为啥“吃”?

高速路网渐成 建设管理要跟上

“对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四川首吃‘螃蟹’。”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服务监管处负责人如是说。

这只“螃蟹”,四川缘何首吃?

动力来自高速公路的加速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已突破6000公里,跃居西部第一。根据《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到2030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达1.2万公里,基本覆盖全省10万人以上的城市,高速公路网要与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铁路快(高)速路客运站、枢纽机场以及主要港口等有效衔接。

除了通车里程增长之外,通过高速公路出行的群众也与日俱增。目前全省ETC用户已超过130万。“高速公路规模不断扩大,建设和管理也要增强。”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有关负责人说,从2014年起,我省就酝酿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和其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进行挂钩。2015年12月1日施行的《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里明确,“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根据道路技术状况、运营服务质量等情况调整。”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提高工程和服务质量,让群众出行更为方便和舒适。

怎么“动”?

高速公路收费 不再“一成不变”

根据《办法》,在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内,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浮动管理、年度调整。这意味着,高速公路收费不再“一成不变”。

从对象上看,收费标准出现差异的将从“一批”变为“单条”。“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根据技术等级、投资总额、交通量等多重因素来计算确定,由省政府批准。”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收费财务处工作人员介绍,2007年底前,我省高速公路一类车收费基价标准为四车道0.35元/公里、六车道0.45元/公里。随着高速公路向不发达地区和盆周山区延伸,建设成本逐年增高,2008年以来,省政府批准新建高速公路四车道一类车收费基价标准为0.40元/公里-0.50元/公里,近期开始收费的六车道的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一类车收费基价标准为0.57元/公里。

“浮动管理”则是以单条高速公路为主体,即同期建成的同类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很可能出现差异。

从时间上看,收费标准将由“几乎不调”变为“一年一调”。

目前我省已收费运营的高速公路有56条,批准收费时限从20年到30年不等,从确定收费标准之日起,几乎就没做过调整。只有成都机场高速公路,经省政府批准,从2012年8月1日起分阶段调整,通行费由20元降为14元,从今年1月1日起降为10元。

而今后,正式收费的高速公路将按自然年度实施服务质量评价,即“一年一评”,评价未达相应比值,就将下浮收费标准。这也意味着单条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极可能出现“一年一调”。

收费标准下浮后也并非一成不变,已下浮收费的高速公路若按期完成整改,经省政府核准,可恢复原收费标准。

如何评?

保障公平公正 三方共同来评价

高速公路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涉及哪些内容?由谁来评价?

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服务监管处负责人说,2014年我省就制定了高速公路工程和服务质量管理标准,2015年起试行,取得了明显成效。试行标准包括公路养护、收费服务、服务区服务、运行监测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5方面内容,细化分解了具体项目和分值,既有道路技术状况及服务等硬性指标,也有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指标。

这个试行标准还将调整。近日,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向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征集到了108条意见和建议,其中反映较多的是部分项目主观性较强,比如,“卫生间干不干净”“服务区是否有序”。修改后的评价标准核心指标会更有说服力,将减少主观因素、增加可量化的内容和分值。比如,高速公路路面是否平整、标识标牌是否明晰。

为保障公平公正,服务质量评价将由三方参与: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专业机构(主要涉及路面的养护、隧道机电等)、社会评价。而社会评价将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公众调查,群众的投诉也将作为参考。“今后或将推出‘全省高速公路年度运营服务质量白皮书’,让公众感受实际运营状况。”

与新建高速公路相比,早年运营的高速公路行驶舒适感会打折扣。若用同一把“尺子”衡量,会否不公平?“我们的评价标准不是‘高标’,而是‘基标’。”省交通运输厅高管局服务监管处负责人强调,《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均对高速公路运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无论是新建高速公路,还是早年运营的高速公路,只要按规定加强运营管理,就能够达到“基标”,收费标准也不会降低。

原标题: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动态调整 四川缘何首吃“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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