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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 川高速公路年度评分75分以下将暂停收费

2016-04-08 19:33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8日讯 2016年4月1日,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3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四川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收费标准与工程和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挂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从4月1日起,四川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将不再一成不变,年度评分在75分以下的甚至还有可能暂停取收车辆通行费。那么,评分标准怎么算?评分越高会不会以后收费也会随之越来越高呢?

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获悉,挂钩管理的实施,探索了一条高速公路行业监管的新路子,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动态调整的新机制。

多元主体格局催生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四川省交通厅高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我省创新高速公路投融资模式,形成了以政府投资、BOT、BT等多种方式建设高速公路的新格局,高速公路规模迅速扩大。截至目前,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已突破6000公里,运营管理主体达到50个以上,其中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既有央企,又有省属企业、市属企业等。根据《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到2030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达12000公里,基本覆盖全省10万人以上的城市,实现高速公路网与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铁路快(高)速路客运站、枢纽机场以及主要港口的有效衔接,高速公路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的功能将得到充分释放。

目前,在运营管理主体多元的背景下,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和服务监管还存在标准不够完善、机制尚不健全、手段较为缺乏等问题,与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亟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该负责人表示,“实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工程和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对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行业监管,促使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不断提升高速公路建设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网功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管理办法规定:评分75分以下将暂停收费

据了解,《挂钩管理办法》明确了新建的高速公路项目,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价在90分及以上的可以按省政府批准的试收费标准收费;在75分及以上、90分以下的则按试收费标准下浮5%确定正式收费标准,并以此作为今后收费标准年度调整的基准;在75分以下的则暂停收费。

会不会收费反而更高?浮动不会高于原收费标准

不少市民担心,新出台了挂钩管理办法,那如果该条高速服务质量各方面都很好,评分很高,那收费会不会反而比之前更高呢?对此,高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道,“收费标准调整,只在省政府批准的正式收费标准内浮动,不会高于原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下浮后,群众将直接受益。”

据了解,《挂钩管理办法》把高速公路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分为若干等次。评价结果达到标准的,保持原收费标准;达不到标准的,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或暂停收取车辆通行费。同时,办法还对评价结果达不到标准的高速公路项目设置了限期整改环节。

服务质量年度评价在85分及以上的,次年度按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85分以下的,则按批准的收费标准下浮5%核准次年度收费标准。同时,有因运营管理原因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4种情形的,次年度收费标准也将下浮5%;有隧道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功能失效且未按期完成整改等3种情形的,将暂停收费,但不得影响高速公路正常使用。

服务质量怎么评? “大家”说了算

那么,评分到底怎么来呢?服务质量评价又根据什么来评判呢?该负责人表示,《挂钩管理办法》规定,服务质量评价包括公路养护、收费服务、服务区服务、运行监测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并坚持日常评价与年终评价相结合,采取全面自查、日常巡查、随机抽查、集中检查、公众调查等多种方式,以行业评价为主,征求沿线市州政府意见,广泛发动社会群众参与,切实保障评价公平公正。

(记者 戴璐岭)

原标题:4月起 四川高速公路年度评分75分以下将暂停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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