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 四川省地震局向记者透露,从今年6月1日起,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且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对重要城镇、重要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次生灾害的新建水库,必须在库区蓄水的前一年,建成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并保持运行。
这是四川省近日颁布的《四川省水库地震监测规定》中的一项内容。目前,该规定经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公布。
四川省地震局相关人士解读了新颁布的规定要点。规定所称的水库地震监测,是指对水库及其周围地区的地震活动进行监测,对水库水工建筑物的结构在地震影响下的受力及其反应情况进行监测。
该规定要求,坝高100米以上或者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的新建水库;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且水库正常蓄水区及其外延5千米范围内有活动断层通过的新建水库;坝高80米以上或者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且位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以上的流域开发新建梯级水库,均应当在库区蓄水前一年,建成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并保持运行。
同时,该规定明确要求,县级以上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地震监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四川省水库地震监测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2005年1月7日发布的《四川省大型水库地震监测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记者李逢春)
原标题:大型水库要蓄水 提前一年接受地震台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