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辩称“放火前清除了现场”
叶某辩称,他并不是真的希望引起火灾,只想发泄情绪。他第一次点燃鞋柜时,将旁边有可能会被点燃的垃圾清理掉,认为火势不会蔓延才离开。在点燃洗衣机时,还特意拔掉了插头。11日凌晨,他本准备在5楼点燃鞋柜,但推断火有可能会烧到上方电线,所以就变更地点到6楼点燃衣服。
公诉人认为,叶某的言论幼稚,火会不会点燃房子?洗衣机会不会爆炸?大量塑料燃烧产生的毒气和烟雾会不会危及同学的健康和安全?这些不是叶某认为不会就不会的。叶某放火后直接离开现场、多次放火,主观上存在放任火势可能蔓延、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构成放火罪,建议量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
辩护人认为叶某有坦白、悔罪以及有维护现场和希望不波及其他可燃物的情形,请求判缓刑。对此,公诉人不持异议。
原标题:大学生考试挂科被老师告家长 宿舍内放火"解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