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德阳消息 以介绍客户购房为名,在未取得房主许可的情况下,德阳一房屋中介竟私自伪造有关部门的公章,用假购房合同将房屋卖给他人并收取订金。日前,旌阳区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将涉嫌实施诈骗的房产中介老板周某抓获。
“警官,我遭骗了。”,3月22日,德阳市民王军(化名)、林天见(化名)来到旌阳派出所报案,称遭遇诈骗。据王军介绍,今年年初,他们找到从事房屋中介的周某,让周某帮忙在老城区买房,周某随后给他们推荐了老城区牛肉巷的某电梯公寓的房源。
周某带王军和林天见看了房子后,两人都觉得很满意,经过几次讲价,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两人分别向周某缴纳了7万元、10万元的购房订金,为了打消两人的疑虑,周某还特别向两人出具了加盖了主管部门公章的假购房合同。收到钱后,周某承诺尽快给他们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等了一段时间后,迟迟未拿到购房手续的王军和林天见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便拿着周某提供的购房证明文件来到政务中心窗口咨询,让两人没有想到的是,周某提供给他们的加盖了主管部门公章的购房合同竟然是假的。
得知自己上当后,两人马上找到周某质问并要求退还订金,谎言被戳穿的周某当即恳求对方原谅,并表示可以给对方打借条,但是暂时拿不出钱。听到这里,王军和林天见忍无可忍,便到旌阳派出所报案。
了解到该情况后,3月23日,民警传唤周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对于以卖房为名诈骗一事,周某起初并不承认,而是谎称此举是得到了房主的许可,并向其支付了一定金额现金的。
民警发现,周某在交代情况时,言语紧张,其中有很多漏洞,判断其很可能是在撒谎,于是便联系到了远在外地的房东了解情况,对方称其之前只是和周某通过一次电话,并未见过面,周某当时在电话当中确实表示想帮其售卖房屋,但是因为价格的原因,双方并未达成一致,其不仅没有收到过周某支付的现金,更没有授权周某售卖其房屋。
民警还调查了解到,周某所售卖的电梯公寓由于种种原因还无法办理产权等证件,因此暂时不具备售卖条件。此外,周某在外的债务关系十分复杂,民警分析,周某诈骗的目的或许是为了偿还债务。
掌握情况后,民警再次对周某进行了审问,在证据面前,周某最终承认了自己诈骗他人的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垭鑫 四川在线记者 张渔)
原标题:德阳一房屋中介伪造公章用假卖房合同诈骗1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