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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网上餐馆须证照齐全 平台监管不严将断网

2016-04-27 07:46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关于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指导意见》权威解读——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订餐服务这一新型业态的飞速发展,其在给消费者带来方便和实惠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食品安全隐患,如部分网上餐饮单位加工环境差、食品质量差、消费者投诉维权难等。

为弥补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监管短板,日前,省食药监局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在全国较早出台了《关于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入网餐饮企业的准入门槛和服务质量,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消费维权调解责任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处罚依据,要求入网餐饮单位必须证照齐全,第三方网络平台监管不严、情节严重的将被断网。

市场准入:

入网餐饮必须两证齐全 严禁无证照、借用、冒用证照、超范围经营

今后,想要在川创办网络订餐平台或在网上开餐馆的注意了,《意见》要求,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均应取得营业执照,第三方平台还应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入网餐饮单位还应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禁止无证照、借用、冒用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餐饮单位入网。对前期未经资质审查的已入网餐饮单位,第三方平台应暂停其入网经营,对一直不办理合法资质的入网餐饮单位,第三方平台应对其做出强制下线处理。

消费者如何才能辨识入网餐饮单位是否证照齐全呢?看网络公示!《意见》要求,第三方平台应在网上公示(或提供电子链接标识)餐饮单位的许可证照、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等,督促入网餐饮单位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同时,《意见》还要求入网餐饮单位应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送餐时间应严格控制在食品加工完成后2小时内的安全时限内送达,送餐容器的外包装上应标示食品加工完成的时间和食用时限,送餐人员应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消费维权:

第三方平台要公示餐饮失信记录 遇争议如平台监管有缺失应向消费者赔偿

网络订餐如遇到争议该向谁投诉?《意见》指出,第三方平台应公示投诉电话,消费者在平台餐饮单位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第三方平台投诉,也可以向入网餐饮单位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如消费者与入网餐饮单位发生消费争议的,第三方平台应及时进行调解,第三方平台不能提供入网餐饮单位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向消费者先行提供赔偿。

对违法失信餐饮单位,除接受处罚外,还将被公开曝光。《意见》要求,第三方平台应建立入网餐饮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并在平台页面公示入网餐饮单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让消费者用脚投票。信用评价体系应包括消费者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评价、第三方平台对餐饮单位的评价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等监管信息内容。第三方平台对“零投诉、零争议、零问题”的入网餐饮单位可以给予靠前排名、优先推荐等奖励。对存在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集中或者诚信记录不良的餐饮单位,应采取调整搜索排名、暂时或永久停止提供平台服务等惩戒措施。

监管处罚:

监管部门强化入网餐饮线下监管 第三方平台严重违法违规将被断网

作为一种新兴餐饮业态,为确保消费者在阳光安全环境下放心消费,省食药监局创新监管举措,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并在借鉴上海、浙江等地做法基础上,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出台了《意见》,要求第三方平台强化线上监管,发现入网餐饮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餐饮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发现第三方平台未对入网餐饮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加强线下监管入网餐饮单位同时,还将鼓励第三方平台完善日常巡查、定时抽检、调整排名等制度,并与通信管理部门建立长效联动机制,涉及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造成严重后果需停止运营的,由省食药监局依法认定并做出责令停业等相应处罚后,函请该违法违规平台许可或备案地所属省通信管理局依法通知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停止其接入服务。

原标题:网上开餐馆必须证照齐全、第三方平台监管不严要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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